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二次)公开竞价比选采购公
告
(招标编号:CXZB2024-RH1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7.4 万元,招标人为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 23 座观光车 3 辆,5 座燃油景区巡逻车 2 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响应人,请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5 日,每日(节
假日除外)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是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出具的对公基本账户材料(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及
响应人代表本人身份证到云南承鑫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花园小区
100 号)报名登记,购买采购文件;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80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承鑫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承鑫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1.竞价比选采购条件
本竞价比选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人为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
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公开竞价比选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
竞价比选。
2.项目概况与竞价比选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2.2 项目概况:根据集团公司《关于预下发 2024 年投资计划及相关实施要求的通知》要求
及《临空经济主业 2024 年度固定资产计划申报表》内容,该项目实施主要包括:采购 23 座
观光车 3 辆,5 座燃油景区巡逻车 2 辆。
2.3 本项目竞价比选控制价为:¥774000.00 元(柒拾柒万肆仟元整)(该价格为该项目包干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23 座电瓶车 3 辆及 5 座燃油景区巡逻车 2 辆购置费用、1 台双枪充电
桩费用、车辆落户办理相关费用、项目服务期间差旅费、交通费、在腾期间住宿费、伙食费
等所有费用 )其中:23 座观光车控制价为 21.18 万元/辆(3 辆观光车需含充电桩 1 个);
5 座燃油景区巡逻车控制价为 6.93 万元/辆。
2.4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完成供货。
2.5 交货地点:腾冲市清水镇热海景区
2.6 质量要求:车辆验收合格后,交由甲方试用 30 天;整车质保不低于 1 年,动力电池质
保不低于 5 年/10 万公里;满足采购要求,达到采购车辆参数要求。
2.7 项目内容:采购 23 座观光车 3 辆,5 座燃油景区巡逻车 2 辆。
2.8 采购材料参数要求:
①23 座观光车参数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②5 座燃油景区巡逻车参数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信誉要求
4.1 同行业中有良好履约能力和信誉,近三年未因企业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履行合同所
需的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由响应人自行
查询后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查询截图;
4.2 响应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由响应人自行查询后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查询截图;
4.3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采购公告发布之后;由响应人
自行查询后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查询截图;
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比选,与
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4.5 存在串标、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响应人在审查过程中一经发现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将对响应人进行废标;并列入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黑名单;
4.6 本项目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活动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
业提出的响应申请;
4.7 若成交单位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竞选保证金不予
退还,并列入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黑名单;
4.8 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材料中需包含一份《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详见合同附件。
5.其他要求
5.1 响应人要有对公账户,合同、发票、收款三者账户信息一致,能够按要求开具真实、合
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响应人自身原因或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身的
问题造成日后发生税务风险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响应人承担。
5.2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①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
的产品;
②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最新公布的环保产
品清单中的产品。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响应人,请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5 日,每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
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是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出具的对公基本账户材料(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及响
应人代表本人身份证到云南承鑫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花园小区 100
号)报名登记,购买采购文件;
6.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800.00 元,售后不退。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 点 30 分,地点为云南承鑫招标有限责
任公司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云南承鑫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比选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
转载的采购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腾冲市热海景区
联 系 人:杨文龙
电 话:187252658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承鑫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花园小区 100 号
联 系 人: 郭必东
电 话: 13908753550
电子邮件: 173104470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