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东方市水稻新品种展示评价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YF2024-168)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东方市水稻新品种展示评价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65.329862 万元,招标人为东方市农业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①灌溉工程:蓄水池 1 座,管道工程长 842m,配套建筑物 56 座;②排水工程:现
状沟渠配套建筑物 4 座;③田间道路工程:生产土路 1 条,总长 80 米及配套路涵 1 座;④土地平
整及方格化 75.75 亩:;⑤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148.77 亩;⑥其他工程:建筑物标示牌 4 块、标
志牌 1 块、围栏 1777 米、主入口大门宽 8 米 1 宗、太阳能路灯 18 盏、木栈道 430 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方市水稻新品种展示评价基地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东方市水稻新品种展示评价基地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组
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5 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重大违约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提供声明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6 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7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
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
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方式:现场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到场报名获取。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 39 号
中洋花苑 3 号楼 502 房。3.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 时 40 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层海南共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室 1。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 时 40 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层海南共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室 1。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他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东方市农业农村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方市农业服务中心
地 址:东方市八所镇农科路 37 号
联 系 人:邱先生
电 话:0898-255222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宇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 39 号中洋花苑 3 号楼 502 房
联 系 人: 高工
电 话: 0898-3285115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