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环境公司)大唐(北京)水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准格尔旗分
公司项目危化品类化学药剂 2024-2025 年度长协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环境公司)大唐(北京)水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准格尔旗分公司项目危化品类化学药
剂 2024-2025 年度长协招标人为大唐(北京)水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准格尔旗分公司,
最终用户为大唐(北京)水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准格尔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
金自筹,出资比例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环境公司)大唐(北京)水务工
程技术有限公司准格尔旗分公司项目危化品类化学药剂 2024-2025 年度长协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410SWWH-W001
2.2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2.3 建设规模:1320MW
2.4 建设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根据生产现场实际需要,按月、分批次供
货)
2.5 材料名称:危化品类化学药剂
2.6 数 量:一批
2.7 技术规格:
(1)氢氧化钠溶液:主要化学指标应满足《高纯氢氧化钠(GB/T11199-2006)》
中 HL-Ⅲ规格一等品标准要求,溶液质量浓度>30%,要求槽车运输;
(2)次氯酸钠溶液:主要指标应满足《次氯酸钠溶液(GB19106-2013)》中 B 型Ⅰ
类标准要求,含有效氯>10%,要求桶装运输;
(3)亚硫酸氢钠:主要指标应满足《化学试剂亚硫酸氢钠(HB/T3492-2003)》中
化学纯要求,为白色固体颗粒,按照指定的包装运输。
(4)工业硫酸:满足标准《工业硫酸(GB/T534-2014)》中所规定的浓硫酸一等
品质量标准,硫酸含量≥92.5%。
2.8 招标范围:(1)氢氧化钠溶液(30%液碱):3300 吨;
(2)次氯酸钠溶液(有效氯>10%):15 吨;
(3)亚硫酸氢钠:15 吨;
(4)硫酸:250 吨。
2.9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2.10 交 货 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根据生产现场实际需要,按月、分批次
供货)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
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
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
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
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
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8 类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至少提供一家被
委托运输单位(需提供与委托单位的委托合同)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
范围必须明确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第 8 类。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1)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许可范围必须明确包含
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次氯酸钠或次氯酸钠溶液(有效氯不低于 5%)及亚硫酸
氢钠等三种危化品。
(2)投标人须具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且经营品种含硫酸,
流向范围须包含内蒙古自治区。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19 年 1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具有 2 个及以上同类危化品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合同业绩要求的证
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
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供货范围页等)。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
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
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书费
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
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
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
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
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
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
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
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
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
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
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
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
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北京)水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准格尔旗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邮编:100040
联系人:秦晓明
电话:010-68777107
电子邮件:qinxiaoming@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ec.com)
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4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