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申能新疆塔城和布克赛尔县 200 万千瓦光伏项目可研及前期专
项报告委托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申能新疆塔城和布克赛尔县 200 万千瓦光伏项目已由申能股份有限公司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申能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申能和布克赛尔蒙古自
治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研及前期专项
报告委托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SNXJ-202411TCHF-F001
2.2 项目名称:申能新疆塔城和布克赛尔县 200 万千瓦光伏项目可研及前期
专项报告委托服务
2.3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丰工业
园。
2.4 建设规模:200 万千瓦。
2.5 服务工期:甲方提供完备基础资料后 40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编制、项目接入规划、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编制及初勘成果,
直至甲方对上述报告验收合格为止。
2.6 招标范围: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工程建设进度要求,需开展项目可研报
告、电力接入规划、接入系统报告、光伏项目专项报告、220kV 汇集站(两座,
具体以接入批复为主)及送出线路(两回共 101km,具体以接入批复为主)专项
报告等编制工作(招标范围未列出的,但确实是项目可研及前期工作需要,完成
对应项目所要求的(含评审),均应由投标人负责,不额外增加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
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
资质。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至少具有 1 个容量 500MW 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合同业绩;
(2)至少具有 1 项 220kV 或以上电压等级汇集站(或升压站或变电站)可
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业绩;
(3)至少具有 1 项 220kV 或以上电压等级送出线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
同业绩;
(4)至少具有 1 项相关的接入系统报告合同业绩。
上述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范围页或
清单页),必须能体现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
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3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 500MW 及以上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业绩。
上述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范围页或
清单页)必须能体现业绩类型及规模,需体现业绩项目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关联
性,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4 财务要求:2021 年至 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成立日期晚于 2021 年 01
月 01 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上述财务要求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
同一标段投标。
3.2.7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10 月 29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04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
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
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
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
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19 日 11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 送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3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
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
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申能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葛洲坝大厦 14 层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邮编:100040
联系人:范露
电话:010-68777756
电子邮件:fanlu@cweme.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