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园职工食堂及车库维修项目-劳务分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柳园职工食堂及车库维修项目-劳务分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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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园职工食堂及车库维修项目-劳务分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czb-2024-77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柳园职工食堂及车库维修项目-劳务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铁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柳园职工食堂及车库维修项目-劳务分包(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柳园职工食堂及车库维修项目-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柳园职工食堂及车库维修项目-劳务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开标日期为准);
3、投标人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社会信誉的劳务分包企业;
4、投标人业绩:提供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劳务分包业绩(且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
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力;
5、投标人可开具税率为 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税率证明书(加盖财务章);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其他说明: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
9、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5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 15 楼 1505 室;携带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税率证明文件(加盖财务章)、
企业资质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 300 元/份,逾期不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 15 楼 150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 15 楼 1505 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铁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铁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冯工
电 话:0991-79523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 15 楼 1505 室
联 系 人: 宋苏金、胡天翔、周惠
电 话: 0991-8897121
电子邮件: 32849074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职工食堂 劳务分包 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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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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