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职业技术学院年度招标代理服务

丽江职业技术学院年度招标代理服务

丽江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代理服务以竞争性比选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比选申请人)为我校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实施招标代理服务及其相关咨询服务。诚邀具备代理服务能力并能独立完成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

1.项目名称:丽江职业技术学院2024-2027年度招标代理服务

2.项目内容:学校招标代理服务

2.1 承担比选人委托的相关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审,发布招标和中标公告、质疑投诉处理、合同签订及备案、采购业务咨询、采购业务培训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审,发布招标和中标公告、质疑投诉处理、合同签订及备案、采购业务咨询、采购业务培训等内容。

2.2 本次比选拟确定1名候选人。当代理机构中出现违规情况或者不能满足我校服务要求时,将取消该代理机构的代理资格。

3.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比选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 商业信誉:2021年1月1日至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是指: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移出的);比选申请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比选人在比选前查询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情况);

3.2.2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比选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1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3.3.2 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在正常的营业场所,具备开标、评标功能会议室,且每个会议室均配有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会议室图片、设备清单及相关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比选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 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 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比选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1 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6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比选。

4.报名及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30日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01日18时00分

5.比选地点及时间安排: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04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丽江职业技术学院;

5.3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并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5.5 比选时间:2024年11月04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5.6 比选地点:丽江职业技术学院会议室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有关公告在丽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ljzyjsxy.edu.cn/)上发布。

7.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选人:丽江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职教园区

联系人:尹培仙

电 话:139*****88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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