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8台起重机年度维保项目采购公告二次发布
工厂8台起重机年度维保项目采购公告二次发布
工厂8台起重机年度维保项目采购公告(二次发布)
国营芜湖机械厂对工厂8台起重机年度维保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询价采购谈判内容
本项目报价为报价人所能承受的一轮谈判、两轮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安装费、税费等所有费用。起重机名称及型号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吨位 | 生产厂家 |
1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C1-14.3 A5 | 1 | 1吨 |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
2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C1-14.3 A5 | 1 | 1吨 |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
3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C2-24.6 A5 | 1 | 2吨 |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
4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C2-24.6 A5 | 1 | 2吨 |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
5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C2-25.5 A5 | 1 | 2吨 |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
6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C2-10.3 A5 | 1 | 2吨 |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
7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C5-21.4A5 | 1 | 5吨 |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
8 | 防爆电动葫芦 | BMD 1T | 1 | 1吨 |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
二、资格能力条件
1.资格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信用要求: 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3.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中规定的起重机安装、修理资质,并且许可项目、子项目及许可参数满足本次起重机维保需求。
三、谈判文件售价
无
四、获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所有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30日起到2024年10月31日止,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谈判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同为2024年11月6日10时(北京时间)其后所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保证金
无保证金
七、其他注意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应先生 谢先生
电话:应先生:138*****441 谢先生:136*****774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南阳路99号
邮编:******
传真:0553-*******
国营芜湖机械厂
2024年10月29日
标签: 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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