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骨干堤防防洪防潮提升工程一期施工标段三瑞宝涌、大干围涌-海珠区骨干堤防防洪防潮提升工程一期施工标段三瑞宝涌、大干围涌-招标/资审公告
海珠区骨干堤防防洪防潮提升工程一期施工标段三瑞宝涌、大干围涌-海珠区骨干堤防防洪防潮提升工程一期施工标段三瑞宝涌、大干围涌-招标/资审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12-******-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海珠区骨干堤防防洪防潮提升工程(一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珠区骨干堤防防洪防潮提升工程(一期)施工(标段三)瑞宝涌、大干围涌 | ||
标段(包)名称 | 海珠区骨干堤防防洪防潮提升工程(一期)施工(标段三)瑞宝涌、大干围涌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路88号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区财政资金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堤岸结构修复工程和设施提质工程。堤岸结构修复工程包括瑞宝涌部分堤岸结构修复。设施提质工程包括大干围涌河涌配套设施及植物软景提升、慢行系统贯通、新建照明及休憩设施、堤岸栏杆翻新改造,堤岸破损路面修复等。本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堤防级别为4级。 | ||
招标内容 | 瑞宝涌长度2.82km,建设内容包括: 堤岸结构修复:堤岸结构重建两岸合计313m,包括局部加固50m和挡墙重建263m; 设施提质工程:对两岸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损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基础设施修复重建等,包括拆除重建铺地、拆除新建或翻新栏杆、绿化提升、配套设施及新增路灯等。 大干围涌长度1.52km,建设内容主要为设施提质工程: 对两岸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损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基础设施修复重建等,包括拆除并新建园路、新建台阶、配套设施及新增路灯等。 (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发出的图纸和清单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730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98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三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1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1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16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7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 9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1.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10时15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10时15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采用电子投标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10时15分 | 开标地点 | 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海珠区水利设施养护所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路88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捷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棠东东路9号三层301室A129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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