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松原市宁江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松原市宁江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6年10月24日 10:2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10月24日 09:00至2016年10月28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开标时间 | 2016年11月15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大街4569号新宇开发大厦13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7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松原市宁江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松原市建华路79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同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大街4569号新宇开发大厦1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TCZB-2016-77
一.招标条件
松原市宁江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松原市宁江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专项资金86%,自筹1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便携式彩超、理疗设备、煎药机、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系统等。
2.2交货地点:松原市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货;质保期:1年;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且经营时间在五年以上;
(2)投标人为提供投标货物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生产企业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经营企业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同类设备采购项目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松原市宁江区新宇开发大厦13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需提供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有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鲜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大街4569号新宇开发大厦1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原市宁江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松原市建华路797号
邮编:138000
联系人:孟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同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大街4569号新宇开发大厦13楼
邮编:138000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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