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文山州富宁县阿用乡阿用村委会那毕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4年文山州富宁县阿用乡阿用村委会那毕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4年文山州富宁县阿用乡阿用村委会那毕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文山州富宁县阿用乡阿用村委会那毕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532*****240*******

项目名称:2024年文山州富宁县阿用乡阿用村委会那毕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7.******万元。

采购需求:1.村内道路硬化954米3110平方米(3.5米宽600米,3米宽250米,2.5米宽104米);2.挡墙支砌50立方米;3.建设活动室安全护栏15米,护栏高1.1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无须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3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公司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企业无须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查询到供应商近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将取消中选资格)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查询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将取消中选资格)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024年文山州富宁县阿用乡阿用村委会那毕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1%、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1%。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判定标准。④供应商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3%的扣除,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得叠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否则一律取消成交资格) ,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资料。

3.3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5.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须按照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否则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提供承诺书)。

3.6.根据《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文政发〔2016〕25号)文件要求,凡在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均须提供公司近三年内(2021年-2023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成交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0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磋商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供应商下载使用。交易指引或电话咨询0876-*******)未按规定时间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ZCTBJ),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磋商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3.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应在解密指令下达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操作流程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内下载。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尚未实现远程磋商功能,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还需到现场参加二次报价。(①因自身情况不能到现场的,视二次报价与第一次报价相一致;②在接到磋商通知10分钟以内未到达现场的,视为因自身原因不能到现场,视二次报价与第一次报价相一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系统技术支持

2.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010-********

2.2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电话:0876-*******。办理证书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文山市华龙西路2号)。

3.保证金的缴纳:

本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富宁县阿用乡人民政府

地 址:富宁县富阿段与者青段交叉路口往西北约270米

联系方式:0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鑫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卧龙街道华龙北路锦屏苑小区A区K-6商铺

联系人:窦芳

联系方式:198*****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芳

电   话:198*****875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富宁县财政局 0876-*******

云南鑫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采购公告发布稿-阿用乡项目.pdf 2024-10-29 15:09:34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磋商文件-阿用乡项目.pdf 2024-10-29 15:09:42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富宁县财政局 087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益事业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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