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510御道口至冀蒙界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国道G510御道口至冀蒙界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项目编号: | GC130*****2400769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03 20: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4-11-09 10: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11-20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4-11-20 09:30:00 | ||
正式公告 |
业主单位: | 承德市公路建设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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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4-10-29 2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1-20 09:30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510御道口至冀蒙界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G510御道口至冀蒙界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3】3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承德市公路建设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路线起自御道口镇东侧国道G510上,克承高速御道口互通出口处,与国道G510御道口段相接,向南布线至小滦河支流,沿小滦河支流北岸向西布线,跨小滦河与国道G615交叉后,向西至三座山与现有旧路相接,沿现有旧路加宽经大羊坡、围场御道口机场至路线终点冀蒙界,与国道G510多伦段相接。路线全长约16.6公里。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路基宽25.5米。全线设置大桥1座、停车区1处。(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9 20:00至2024-11-03 2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0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hebeieb.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hebe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cd/)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提交异议,或递交至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承德办事处(承德市世纪城二区6号楼804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联系电话:0314-*******。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承德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4-******* 电子邮箱:jtysjjsglk@chengde.gov.cn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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