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电建建筑公司大兴2-002A地块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电建建筑公司大兴2-002A地块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目 录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2-******
一、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条件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中电建大兴2-002A地块项目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资金,已落实。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 大兴2-002A地块项目,建设单位为电建智汇(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地位于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东至欣昌街,西至广阳大街,南至宏业东路、北至规划街坊路;项目规划用地面积8.25万平米,容积率2.0,计容建筑面积22.5万m2,建筑限高45m,项目规划以人才公寓及办公楼为主要业态。预计混凝土总方量为*****方。
2、招标范围:中电建大兴2-002A地块项目所需的商品混凝土
3、采购数量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施工结束,按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电建2号地2-002A地块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最新国家标准。
7、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合同签订后,如取消或者减少部分材料,对本次报价计价规则不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筑业企业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直线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30公里。
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6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必须提供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8日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2、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标书:下载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招标文件每包件工本费为: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2、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互联”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方式(2)请登陆https://ec.powerchina.cn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3、各投标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4、投标截止时间如有变动,招标机构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向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6、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人员:张娟,电话:**********或135*****594。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如各投标人的增值税税率不相同时,则采用经修正后的税前价作为评标价进行评标)。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电建建筑公司第五工程公司
邮 编: ******
联 系 人:刘先生/乐先生
电 话:010-********/186*****733
电子邮箱:sdej-zbzx@163.com
九、纪检监督机构监督电话:010-********
1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详见招标公告 |
1.1.3 | 招标机构 | 详见招标公告 |
1.1.4 | 招标采购名称 | 详见招标公告 |
1.1.5 | 项目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详见招标公告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交货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3.4 | 质量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详见招标公告 |
1.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2.2.1 | 投标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08日9时00分前 |
2.2.2 | 招标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 09 日9时00分前 |
2.3.1 | 对招标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 2024年 11月 09日9时00分前 |
3.2.3 | 投标报价要求 | 1、投标综合单价=信息价(1+下浮比例);投标综合单价(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拌混凝土原材料、生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包括货物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但不包括泵送费、外加剂等。 2、信息价:投标时投标人以2024年09月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信息混凝土的价格为基准进行报价,按下浮22%作为限价(运费已含在造价信息价中),投标人自行上报下浮率,如下浮率未达到22%,视为废标。 3、投标综合单价计算公式,投标期:综合单价(3)=(1)*[1+(2)] ,(1)以2024年09月发布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为基准价,(2)下浮比例*% 4、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3.4.1 | 投标担保 | 1、形式: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形式。 2、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 3、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开标当天9点前送达开标现场(建议提前一个小时) 4、若无法提供投标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 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招标人无须提供账号; 5、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以招标公告中的“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为准 |
3.5.2 | 财务情况表 | 提供近3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
3.5.3 | 业绩情况表 | 详见招标公告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封面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内容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
投标文件份数 | 全流程:电子版一份。不需要纸质版 | |
投标文件可编辑版 | 为方便评标,请各家投标人在开标后将可编辑版投标文件发sdej-zbzx@163.com。 若可编辑版投标文件与平台上传PDF版投标文件不一致,以平台上传PDF版为准。 | |
4.2.1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4.2.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6.3 | 评标方法 |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具体详见第三章。 |
7.1 | 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 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并提供近3年相关查询结果页面。) |
7.4.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证金/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 / 万元 |
10 | 是否采购用电子招标投标 | ?全流程?半流程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详见总则第11条 |
11.1 | 招标类型 | ?依法必须招标类采购 □固定资产类采购□普通类采购 |
本章以下内容不得修改,若需明确或增加内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或增加。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采购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连个体在本招标项目或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组织踏勘现场
(1)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安全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招标文件2.1.1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附件;
(5)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向招标人提出,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公布。
2.2.3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3.1.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8)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投标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投标的情形)的营业执照、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材料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即电子投标文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有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节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标会开始。
(2)介绍到会领导和招标人代表;介绍本次招标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3)介绍招标分标情况和参加投标的单位情况;
(4)招标人代表讲话;
(5)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招标工作纪律;
(6)主持开标:
①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②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主持人介绍后续评标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投标人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8)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来,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标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若在近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具体年限及适用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人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中标人。
根据定标结果,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ec.powerchina.cn)上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不足三家,且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类采购”项目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所有投标的。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只有两家且为“固定资产类采购”或“普通类采购”的,经招标机构批准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或重新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只有一家且为“固定资产类采购”或“普通类采购”的,经招标机构批准可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或重新招标。
9.纪律和监督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投标或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10-********。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A)半流程:投标人按照本章节3.7的要求编制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节4的要求进行密封、标识、递交、修改与撤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纸质投标文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现场开标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果。
(B)全流程:投标人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办理电子钥匙、下载安装投标管家、CA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后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为规范股份公司采购招标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当预计投标人数量多,清标工作量大且投标报价除低价及较低价外无中标可能,可以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前对有限数量进行审查。)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二、评标原则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标工作,成立评标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2、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评标委员会组建后报股份公司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4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代表组成工作小组,为评标委员会服务。
3.2接受评标委员会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标程序及内容
1、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1.1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投标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1.2.2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不被招标人所接受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投标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10)纠正投标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投标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投标人不能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重大偏差。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投标文件澄清
2.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投标报价水平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确认后发出。
2.3投标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投标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投标价
3.2.1经评审的投标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投标价=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投标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投标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根据经评审的投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根据得分排序推荐前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得分相同、报价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者。
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投标”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评标价计算、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汇总排序;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符合性评审指标 | |
评审标准 | 描述 |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不被招标人所接受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经澄清,对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对投标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纠正投标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 |
投标总价经算术错误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采购合同
(商品混凝土)
合同编号:ZDJJZ-CG-01-大兴2-002A地块-2023-00*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址:北京
买方: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南小街1号
邮编:******
卖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使用项目名称:大兴2-002A地块项目
地址:大兴2-002A地块项目施工现场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序号 | 货物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金额(元) | 税率 | 税额(元) | 备注 | ||
1 | 混凝土 | 详见附件一采购清单 | |||||||||
合计 | |||||||||||
合同总额(价税合计): 大写 ¥ | |||||||||||
备注:
1、以上表格中单价和金额两栏为不含税价格。商品混凝土数量为暂定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
2、合同总额为货到现场的价格,合同单价含材料费、机械费、税费、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
3、合同中涉及混合税率时,应注明或分别签订合同。
4、合同中如涉及专利产品卖方需出具有关专利及授权等方面的证明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5、合同内容如有变更,双方需及时签订补充合同。
6、卖方需明确本单位是否享受税收优惠,如享受应说明具体优惠情况。
二、 付款方式
2.1结算及支付
2.1.1结算数量确认依据:送货单 、指定人员验收签字、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试验验收合格。
2.2结算节点
无预付款,按节点结算,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结算节点:
1、单体主楼或地下室达±0.00办理结算。
2、单体建筑主体结构每五层办理结算。
3、单体建筑主体结构封顶办理结算。
到达结算节点后卖方指定人员与买方物资人员核对确认当期供货数量、规格、单价及当期供货总价。每期的对账清单,作为买方招标人结算依据,买方在对账单确认后加盖项目章,经招标人各部门审核后的金额作为结算价款。
本合同单价为投标时单价,结算时以北京市建设工程管理站发布的供货期上月信息价为基准价按浮动比例进行结算。并且本合同执行期间下浮比例不做调整。
2.3、买方将按下列约定对卖方进行支付(按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支付方式)
2.3.1达到结算节点当月20日为供货对账日,次月20日前向卖方支付当期结算金额的70%,主体结构工程封顶后30天内支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85%,全部主体结构封顶后6个月内支付至总货款的95%,余款5%于该标段全部主体结构封顶12个月内以及卖方交齐所有资料后(包括但不限于砼合格证,开盘鉴定、砼试块强度报告,外加剂合格证等应由卖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支付。
2.3.2支付方式:支付方式采用建行e信通业务、电建保理业务、采用供应链金融、银行票据或直接银行转账等,支付方式为招标人决定,投标人无条件配合,产生的贴息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2.3.3资金风险共担
a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买方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卖方郑重承诺:为共同开拓占领市场,对买方届时未收到业主相应款项而未按时支付本招标工程款的情形,表示理解与宽容,卖方因此确认买方未按月足额支付工程款不构成违约。卖方不要求买方每期付款均按时足额到位。
b如卖方发生缓付、迟付本合同下货款时,卖方应予以理解及配合,任何情况下均不计取延期利息,亦不向买方主张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但买方应保证在无任何因素影响之情况下按招标约定支付卖方货款。
2.4、买方支付卖方的前提条件:
2.4.1 卖方的供货进度满足买方的进场计划要求。
2.4.2 卖方供应的产品满足招标约定的检验、试验、资料等各项要求。
2.4.3 满足业主、监理验收要求。
2.4.4 双方已办理完当期预结算书或总结算书。
2.4.5 卖方承担买方采购货物之全部税费,并已向买方提供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等额商业企业专用发票及相关证明文件,如买方需要,卖方应配合买方到税务机关验证。如卖方为买方提供的发票存在真票假开或提供假发票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2.4.6 若卖方未按买方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供相应资料,买方可暂缓支付相应款项予卖方。
3、卖方在送货前提前按照买方要求对送货车辆进行报备,严格遵守买方的防疫要求,听从买方安排送到指定地点。
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电汇)以及采用供应链金融、银行票据、信用证、银行转账等,开具的供应链金融、银行票据、信用证等期限不超过1年,如发生贴息费用由买方承担。
三、货物质量保证和质保期:
1、卖方供应买方的商品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预拌混凝土》(GB/T*****)、《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
2、买方应对卖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商品混凝土表观质量、数量及到场时间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在随车《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如对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疑义的,买方应即时通知卖方;经双方核实后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供货数量。数量不足的,卖方应及时补足。
交货现场买方发现质量异常现象(包括运输时间超过规定1小时以上、坍落度不符合要求、严重泌水、离析等)的,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通知卖方作退货处理,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3、卖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商品混凝土,买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买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商品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过大或产品失效报废的,买方应承担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4、买方对已浇筑的商品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卖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属于买方施工原因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由买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5、卖方保证所供货物未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违反,由卖方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 双方其他权利与义务
1、买方权利与义务
(1)应合同约定按时办理商品混凝土货款结算手续并支付货款。
(2)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卖方提出商品混凝土使用申请单,内容应包括所需商品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卖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并作为每次供应商品混凝土的依据。
(3)应遵守国家和所在地的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应合理合法安排施工进度,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并应提供充分的安全作业环境和通行条件,保证卖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安排必要的冲洗设备和场地,确保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4)应负责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设施。作业现场由于商品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均由买方协调解决。
(5)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商品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
(6)应遵守国家、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商品混凝土施工和养护,不得自行添加水、混凝土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买方负责。
(7)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买方应根据商品混凝土的特点制定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负责(混凝土本身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买方负责在货物供应前组织卖方、监理方召开协调会议,在全面细致协商的基础上制订施工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8)买方应设人员对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进行调度,且该人员在混凝土运输全过程中应保证在场。买方现场所配备的混凝土施工人员数量应满足施工的需要。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协调场内相关事宜。泵送管道的铺设、连接应由卖方工程师或现场调度师指导完成,卖方负有监督及检查责任,买方操作人员服从卖方就铺设、连接泵送管道的指挥。如浇筑过程中除买方强行安排失误原因以外发生的爆管及因此引起混凝土遗撒,买方不予补偿,且由此引起的混凝土清理、运输等全部费用由卖方承担;若买方通知卖方3日后,卖方仍未安排人员清理,买方有权另行雇佣其他作业人员清理,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在与卖方结算中扣除。
(9)商品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如到场塌落度与买方提供的供应计划表不符,买方有权要求无偿退回,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10)卖方按买方的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要求,运送商品混凝土到位后,买方应及时组织浇捣,如因浇岛不及时造成的影响,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11)浇捣后的商品混凝土,买方应按照国家《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5)加强养护工作。如养护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由买方负责。如因卖方所供应混凝土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
(12)商品混凝土在正常供应中,如因特殊原因,买方需临时性停供或更改供应计划规定的内容,买方应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卖方。因通知不及时的造成损失由买方负责。
(13)卖方需要时,买方应提供给卖方(卖方自行复印)一套完整的本工程结构施工图和各类设计变更通知单等有关资料,配合卖方查阅各种现场签证单。
(14)在政府规定不得进行夜间施工时,买方须保证为卖方预留足够的施工时间,以确保卖方浇筑完毕。
(15)若因买方直接原因造成卖方现场人员的伤害、设备损坏,由买方负责赔偿;若非买方直接原因造成(如分包的第三方等原因),则买方有义务组织多方协调解决,如因卖方现场人员不服从买方安全管理或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责任由卖方承担。
(16)买方按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通知卖方供应,并自行组织浇筑。若通知错误或浇筑时发生品种串换而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买方承担。
2、卖方权利与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混凝土浇筑安全交底。
(2)应严格按照买方申请的商品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如因连续性无法保证导致买方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如供应过程中产生断料、等车时间过长造成买方误工及工期延误由双方协商解决。
(3)以发货单载明的商品混凝土作为结算依据的,应接受买方随机抽检所载明商品混凝土数量、质量的真实性。
(4)应遵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卖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服从买方指定人员合理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买方,提供优质服务。
(5)应按要求向买方提供与商品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6)卖方不得对提供的混凝土加水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
(7)卖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和买方事先提供的供应计划表中的供货时间及时供应货物,保证工程连续浇捣的需要。如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卖方不能按时供应的情形,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进行部署。
(8)卖方进入本工程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戴安全帽,遵守国家及重庆市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服从买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9)每次泵送混凝土浇筑时,卖方均应派专业调度员到施工现场与买方工程师联系,负责协调商品混凝土供应事宜。
(10)卖方进入买方施工现场,应保证安全。若因卖方直接原因造成买方现场人员的伤害、设备损坏、由卖方负责赔偿。
(11)供货过程中,卖方应提前做好防范恶劣天气、季节反常等的天气气候原因对供货产生影响的准备,不得以上述因素影响供货物质量和时间,且所发生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
(12)卖方应仔细勘察现场,提供全面细致的商品混凝土浇筑方案至买方,双方同意后由买方负责实施。
(13)卖方向买方提供足够完好的泵送管道以满足各楼的商品混凝土浇筑施工需要,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14)卖方供应的商品混凝土坍落度、和易性及初凝时间等技术指标均应满足买方的要求,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15)当卖方提供的泵送设备临时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卖方承诺及时调配替代应急泵送避免损失,并承诺工地调车不大于20分钟;工地停电,由买方发电确保泵送设备继续运行。
(16)卖方发生的在工地场外与环卫部门、交管部门、城管部门、社会势力及周边居民等各方产生纠纷的费用,一旦发生由卖方自行处理,与买方无关,买方不再支付费用。
(17)现场所需各型号商品混凝土中各材料的配合比报告由卖方提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双方协商解决。
(2)买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双方协商解决。
(3)卖方未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商品混凝土,经双方协商支付买方违约金;情节严重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4)经国家授权的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因卖方供应的商品混凝土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卖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多发生的重复检测费由卖方负担。
(5)按本合同第四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 第1款第(1)项结算货款的,如买方随机抽查经双方确认出现供货数量不足时,按抽查双方确认的数量进行结算处理,造成现场损失的,由卖方承担。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向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市场价格的变动(如水泥、砂石等市场价格的变化)带来商品混凝土价格的波动,双方应协商解决,并签订协议补充。
第九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在签订合同时买卖双方应提供法人单位授权证明及相应的资质材料,买卖双方合同签约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陆 份,买方 伍 份,卖方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附件
附件一、采购物资清单
十五、合同确认
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持 份,卖方持 份,自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单位: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卖方单位: |
(公章) | (公章) |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电话(工地): | 电话: |
传真(工地): | 传真: |
财务信息: 单位名称: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10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南小街1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 开户行账号:110*****800********* 电话:010-******** | 财务信息: 公司名称: 税号: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电话: |
1
附件一:
商品混凝土采购清单
工程名称:大兴2-002A地块项目
工程地点: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大兴2-002A地块项目 单位:元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含税单价(保留两位小数) | 含税 合计 | 税率% | 税额 | 备注 | |||
(1)以2024年09月发布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含税)为基准价 | (2)下浮比例*% | 综合单价(3)=(1)*[100%-(2)] | ||||||||||
1 | 商品混凝土 | C25 | 800 | m3 | % | %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600 | m3 | % | % | ||||||
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700 | m3 | % | %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5 | 650 | m3 | % | % | ||||||
....... | ||||||||||||
合计 | ||||||||||||
投标总额(价税合计): 大写 人民币 ¥ | ||||||||||||
备注:
1、本合同约定的总价为暂估总价,最终结算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乘以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为准。
2、供货价格为全费用价格,含增值税、材料费、运费、包装费、装卸费、保险费、规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利润及卖方所需承担的义务、责任、风险(包含机械设备、工人、汽油、柴油等的涨价费用)、因原材单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费用以及由乙方应考虑的风险费用等所有费用。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买方代表(签字) 卖方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以下简称买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卖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买方: 卖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电建建筑公司大兴2-002A地块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必须填写,并以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
项目 | 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填写简单的内容 | 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
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 ||
具有建筑业企业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 |||
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直线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30公里 | |||
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
必须提供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 | |||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 |||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6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
注: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只需填写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评审因素简述及索引表
项目 | 评审因素 | 按评分细则得分项进行 归纳简述 | 详细内容在投标文件中页码范围 |
商务部分 | |||
生产能力及类似工程供货经验与业绩 | |||
财务状况 | |||
商务部分偏差 | |||
投标人银行信誉 | |||
技术部分 | |||
履约能力及交货进度保证措施 | |||
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承诺及检验报告 | |||
售后服务承诺 |
注:1、索引表中的项目、评审因素按招标文件评标细则中项目、评分范围内容填写,根据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简要叙述并填写页码范围。
目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供货计划表
三、投标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致: 招标人(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下表所列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序号 | 项目 | |
1 | 包件号 | 包件编号 |
2 | 品牌 | |
3 | 交货地点 | |
4 | 税率 | |
5 | 投标 总价 |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不因项目终止而向招标人索赔。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采用投标保函形式的提供原件,投标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副本中采用复印件。采用保证金形式附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采用投标保函,格式如下:
致: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采购项目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1、投标人基本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基本情况
投标人名称 | |||||||
生产厂家/代理商 | 所属集团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成立或 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 | ||||||
主要负责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生产厂家 基本情况 | 名称 | 地址 | |||||
年生产能力 | 职工人数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经营范围: | |||||||
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附: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产品检验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银行信誉证明文件
5、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2、近年财务状况表
具体年份要求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正文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汇总表
3.1生产厂家(生产厂家投标时填写)
序号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
1 | ||||||
2 | ||||||
3 | ||||||
…… |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商品混凝土报价表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大兴2-002A地块项目
工程地点: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大兴2-002A地块项目 单位:元
序号 | 名 称 | 规格(mm) | 数量(n) | 单位 | 投标价格 (含税) | 其中 | ||||||
(1)以2024年09月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含税)为基准价 | 上下浮动比例% (2) | 含税单价(3)=(1)*(1±(2)) | 含税金额(4)=(3)*n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金额 | 税率 | 税额 | |||||
1 | 商品混凝土 | C10 | 100 | m3 | 3%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470 | m3 | 3%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42 | m3 | 3%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4950 | m3 | 3%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3000 | m3 | 3% | |||||||
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1583 | m3 | 3% | |||||||
7 | 商品混凝土 | C45 | 870 | m3 | 3% | |||||||
8 | 商品混凝土 | C50 | 150 | m3 | 3% | |||||||
3% | ||||||||||||
合计 | ||||||||||||
价税合计: 大写: |
1
序号 | 内容 | 单位 | 每方加价不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税额 | 每方加价含税单价 | 备注 |
1 | 早强 | 方 | 13% | ||||
2 | 微膨胀 | 方 | 13% | ||||
3 | 抗渗P6 | 方 | 13% | ||||
4 | 抗渗P8 | 方 | 13% | ||||
5 | 抗渗P10 | 方 | 13% | ||||
6 | 细石 | 方 | 13% | ||||
7 | 豆石 | 方 | 13% | ||||
8 | 汽车泵泵费 | 方 | 13% | ||||
9 | 抗震纤维 | 方 | 13% | ||||
10 | 补偿收缩 | 方 | 13% | ||||
合计 | 以发生的各单项累加计算 |
1、本报价所提供的单价为暂估价:以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09月发布的信息价格为基准价,按下浮22%作为最高限价(运费已含在造价信息价中),投标人自行上报下浮率,如下浮率未达到22%,视为废标。
2、供货价格为全费用价格,含增值税、材料费、运费、包装费、装卸费、保险费、规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利润及卖方所需承担的义务、责任、风险(包含机械设备、工人、汽油、柴油等的涨价费用)、因原材单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费用以及由乙方应考虑的风险费用等所有费用。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买方代表(签字) 卖方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
商务偏差 | 条目 | 页码 | 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偏差 | 备注 |
投标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投标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偏差 | 备注 |
投标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投标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要求。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生产厂家 | 产地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描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月度最大供应能力、仓储能力,交货进度保障措施;
2、产品质量承诺,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承诺;
3、售后服务措施。
4、其他投标说明及技术资料
1
1.质量要求
1.1为确保质量,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的配合比生产,同一部位所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1.2凡一次浇捣大体积(2000立方米及以上)或特殊商品混凝土浇筑,招标人应在5天前向投标人提供施工组织方案,投标人依此编制混凝土生产供应组织方案,此方案必须经招标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1.3投标人在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配合比进行,并同时做好混凝土试块,按施工方要求及时提供混凝土试块的抗压强度实验报告单、混凝土配合比清单及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提供混凝土开盘鉴定、水泥、骨料、外加剂的合格检验实验报告。以上资料中标单位必须按施工方要求及时提供,并应有项目技术部人员的签字认可。
1.4商品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GB/T*****-2012《预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DBJ08-227-97《预拌混凝土生产技术规程》、JGJ/T 10-2011《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的要求及符合北京地区的检测标准执行。
1.5投标人的产品在制造、运输等过程应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环保监测规定,应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不能对相关人员的安全健康造成损害,并确保最终检测结果达标,且投标人应承担产品交付前的全部责任。
2、工作要求:
2.1 投标人应当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布的有关货物运输的时间限制、载重限制及道路限制等规定,安全准时的将货物运抵招标人指定位置,承担交通运输及环境保护责任。投标人不得以不清楚招标人工地现场情况或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限制规定为理由延误交货期限,或做出额外索赔、要求延长交货期限。
2.2 投标人应当遵守招标人施工现场的相关管理规定,服从招标人现场调度及安全管理。投标人车辆在进入招标人现场前后,不得鸣笛、加速行驶,严防噪音超标。投标人应做好运输车辆清洗等工作,确保招标人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管理目标实现。
3、验收、检验、试验
3.1、验收人员:
招标人授权产品接收签字人 (需为2人以上)共同签字方可有效。
3.2、检验方法
技术资料验收内容及要求:
a、产品送货单
b、产品生产许可证(注明原件存放处)
c、原材料检验合格证明
d、满足招标条件的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材质证明 。
上述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未提供,招标人可不予验收。
3.3 数量验收:按双方约定的计量方式确定供货数量。
混凝土标号 | 容重(Kg/m3) | 备注 |
混凝土C15 | 2360 | |
混凝土C20 | 2360 | |
混凝土C25 | 2370 | |
混凝土C30 | 2370 | |
混凝土C35 | 2380 | |
混凝土C50 | 2420 | |
混凝土C55 | 2420 | |
混凝土C60 | 2430 |
招标人按上述容重进行抽查(采取过磅方式)。如发现缺量,则所有混凝土按缺量比例相应扣除且投标人需保证不再出现类似情况,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作。
3.4 现场抽检:双方约定按照国家相关验收标准进行现场抽检,抽检的样品由招标人负责送到由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指定的有检验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测合格的强度试验报告单,以此作为对该批货物的质量认定。
4 检验、试验结果处置
4.1 投标人产品经检验发生不合格项,招标人应在不合格测试报告出具后的1日内,对质量有异议内容向投标人书面提出。投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3小时内赶赴招标人现场给予解决。双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时,可到共认的技术质量监督机构检测,其相关费用及连带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但不免除投标人对于货物的质量履约责任。
4.2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不合格,投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采取有效措施以达到约定质量标准
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保留因此事件造成的索赔权利。
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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