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砚山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砚山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砚山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企业数字证书进行报名后(网址:http://ggzy.yn.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532*****2400733

项目名称:砚山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万元

最高限价:180.00 万元

采购需求:聚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综合素质素养,全年计划开设培训班次6个,其中开设生物育种产业化示范(专业生产型)培训1个班60人,开设粮油单产提升(专业生产型)培训1个班60人;产业发展带头人(经营管理型)培训1个班60人,农业创业创新(经营管理型)培训1个班60人;养殖(专业生产型)培训1个班60人电商知识技能(技能服务型)培训1个班60人(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培训对象:培育对象为全县11个乡镇年龄在18至60周岁的农民合作社负责人(骨干)、种养大户、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家庭农场经营者、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村(组)干部、退伍军人等。搭建农业农村与妇联、共青团、科协、党校等沟通联系机制,并利用高素质农民跟踪问效回访、农业科技下乡等常态化工作,广泛开展摸底调查和宣传发动工作,通过自愿申报,乡镇推荐的方式,多渠道开展遴选学员。

服务地点:在全县范围内,具体地点以培训需求和采购方需求为准(如需参观考察地点待定)

服务要求: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56号)、《文山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文财农〔2024〕43号)精神,2024年下达砚山县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180万元,高素质农民任务300人以上,参训学员参与项目成效评价率达90%以上,总体满意度达90%以上,并按照相关要求适时开展跟踪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15 日前完成培训(具体按采购人安排的时间组织培训)。

付款方式:待财政清算该项目资金后拨付给中标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详见采购文件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自然人的营业执照

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1 年(2021年度或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如新成立的拟投单位只需提供验资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4 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 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②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 年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 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资格证明,并在2023年度年检合格(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除公办职业技工院校外,其他类型的培训机构须能提供办学许可证及培训机构培训资质(工种)许可范围证明材料。

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提供所有投标资料内容均真实有效承诺书。(提供书面承诺)

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及 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11 月 05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yn.gov.cn/),选择“文山州 ”,进入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 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电子采购文件,格 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网址:https://ggzy.yn.gov.cn/)完成注册登记获得企业数字证书后,便可获 取采购文件。(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 ”专栏或电话咨询 0876-*******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 月12日 08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网上递交;递交地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ggzy.yn.gov.cn/),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

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11月12日 08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注:(1)该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相关要求,供应商不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开标)会议。

(2)该项目因为需要进行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时间准时到达磋商地点进行二次报价(因自身情况不能到现场的,视二次报价与第一次报价相一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保证金的金额: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云发改办交易监管〔2024〕55号,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该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磋商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站发布。请各磋商供应商在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砚山县民族文化广场(江那镇人民政府下隔壁)

联系方式:0876—*******,0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林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普阳东路丽晶园小区51幢02号

联 系 人:王盛昆

电 话:0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盛昆

电 话:0876-*******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2024-10-29 11:39:22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最终版砚山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024-10-29 11:39:25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砚山县财政局0876-*******

标签: 高素质农民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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