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岳南高速公路2025年至2027年日常养护施工招标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随岳南高速公路2025年至2027年日常养护施工招标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随岳南高速公路2025年至2027年日常养护施工招标SYNYHSG-1标段(HBSJ-******GL-*********)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G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随岳南高速公路2025年至2027年日常养护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随岳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列入养护计划,项目业主为湖北随岳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养护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随岳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
建设规模:随岳南高速公路为许广高速的一段,起于连接沪渝高速公路(G50)的珠玑枢纽互通,终点接荆岳长江公路白螺桥位北岸接线起点。途经仙桃市的毛嘴、剅河、陈场镇、跨东荆河后进入监利县境内,经新沟、龚场、分盐、毛市、福田、汴河、朱河、柘木、白螺镇。路线全长97.895公里。全线按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线特大桥9座,大、中、小桥138座,通道111座,涵洞173座;共5处互通,互通匝道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全长14.655公里。主线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4cmAC-13C沥青砼上面层+6cmAC-20C沥青砼中面层+8cmAC-25C沥青砼下面层),全线主线长97.895公里。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随岳南高速公路2025至2027年日常养护。具体工程内容为:(一)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经常性的巡查、清扫、清理、清洗、清疏、绿化管护等日常保洁类工程(A类)。工作内容包含高速公路路基、路面的保洁清洗、桥涵及相应设施的清理、清疏以及绿化管护、路况巡查、桥涵经常检查等工作。1、路基、路面保洁工作内容:路面清扫(含桥面边沟);清捡路面、路肩、中央分隔带、边坡、隔离栅等的垃圾;清除路面积水、积雪和积冰;以及有关废弃物的处理工作。2、桥涵及相应设施的清理、清疏工作内容:桥梁、涵洞构造物(包含泄水孔、伸缩缝、桥墩、桥台)异物清理;墩台杂物清理;排水系统(包含排水沟、边沟、急流槽、截水沟、涵洞、通道、集水井)、检查井等异物清理以及废弃物处理工作。3、绿化养护工作内容:包含中央分隔带及边坡、互通立交等范围内的灌乔木和花草等的绿化养护。主要工作为修剪、除杂草、松土、施肥、浇水、除虫、扶正、支撑等管养工作。4、日常巡查工作内容:包括路基坍塌、冲刷;路面坑槽、裂缝、积水、唧泥等病害;桥梁、涵洞的水毁、伸缩缝及排水系统沿线交通设施的完好状况;绿化植物生长情况(包括树木、绿篱的枯萎等)、植物遮挡标志牌等。5、桥涵经常检查工作内容:对桥涵外观、构件的整洁完好,桥面铺装、排水设施、伸缩缝、基础、墩台及栏杆等相关设施的病害;桥梁结构有无异常状况等。(二)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各种小规模病害或障碍的处置工程,主要包括对轻微病害的小修保养,以及一般病害、缺失、障碍等现象的恢复性、重置性或预防性等维修、处置工程(B类)。1 、主体工程维修保养内容:包含高速公路路基、路面、桥隧构造物、避险区、配套设施的轻微病害的修复或保养工作。1.1路基:排水设施及路肩、锥坡和边坡等部位的局部恢复维修与加固工程。1.1.1排水设施局部恢复维修:排水沟、边沟、急流槽、截水沟、拦水带等圬工砌体工程的局部损坏恢复维修或改善工程。1.1.2路肩、锥坡和边坡局部恢复维修改善工作内容:浆砌和预制块挡土墙等圬工的局部损坏恢复维修或改善工程;路基冲沟、边坡修整、整修及回填土路肩;砂浆抹面的恢复维修和改善工程;边坡砂浆填缝恢复维修改善工程等。1.2路面维修保养工作内容:包含水泥混凝土路面和沥青混凝土路面恢复维修和保养工作。1.2.1水泥混凝土路面维修保养工作内容:水泥混凝土路面裂缝维修;结构缝(纵缝、横缝)灌缝;水泥混凝土面板局部维修。1.2.2沥青混凝土路面维修保养工作内容:沥青混凝土路面裂缝灌缝;坑槽以及其它轻微病害的修补工程。1.3中央分隔带维修保养工作内容:水泥混凝土防撞墙、路缘石、六方块等的更换维修工程。1.4桥梁维修保养工作内容:局部修理、更换桥栏杆和修理泄水孔、伸缩缝、支座和桥面的局部轻微损坏;伸缩缝装置更换及两侧刚性带钢筋混凝土维修;桥梁梁板轻微裂缝封闭。1.5 交通安全设施小修保养工作内容:沿线标志牌、标线、护栏、道钉、轮廓标、防眩板(网)、防抛网、隔音墙、隔离栅、水码、防撞桶等安全设施的增设或缺损更换工程。1.6绿化工程补植工作内容:沿线(包括匝道)中分带、路肩、边坡、收费广场、立交、桥底以及站区等道路绿地范围内的乔木、灌木、绿篱、花草、草皮等缺失补植工程。1.7其它工程工作内容:主要指防灾措施、清理事故现场和交通管制工程等。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SYNYHSG-1标段。
计划工期:12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
合同估算价:4000.00万元
2.3其他:本项目的合同期限为42个月,其中养护工期为36个月,B类工程缺陷责任期为6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 、越秀交通电子采购系统(http:pur.yuexiutransport.com:8080)(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随岳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监利市毛市镇随岳南高速监利收费站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http://www.huajiezn.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10月29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证书中,承揽范围明确不包括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视为不满足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要求。

5、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发布文件的形式进行养护资质许可的,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有效的资质许可文件的扫描件,并视同为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同时具备:

1、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的年均营业收入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财务报表说明等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内容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财务会计报表”中)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内独立承担过以下业绩之一:

(1)1项单个标段养护里程不少于50km的高速公路日常养护项目(必须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的日常保洁及小修保养)。

(2)1项合同额不少于3500万元的高速公路日常养护项目(必须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的日常保洁及小修保养)。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 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出具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中表明的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工作内容应至少包括公路保洁及小修保养工程,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4、若提供的业绩为分包业绩或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项目业绩,该业绩应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5、养护里程以项目里程为准(若单个合同包含多个项目的,养护里程以多个项目累计里程为准),业绩数量以合同个数计,针对同一周期养护工程项目进行续签的合同不予重复计算。

6、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2023年度高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也未被列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同时具备:

1、中级职称;

2、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

3、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一个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1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一个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注: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个人业绩证明应提供以下材料:投标人应同时出具合同协议书、完(交)工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完(交)工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人员的姓名和职务、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等关键内容,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任职经历,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中的“说明在岗情况”可不填报。

3、业绩认定时间以完(交)工时间为准,近5年指完(交)工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4、投标人应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效的职称证、相关证书的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

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上述证明材料应分别附在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之后。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信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名称、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第一信封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工程款结清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

注:①因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限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内容为固定格式无法修改,投标文件格式“五、施工组织设计”修改为:“五、技术建议书”。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九、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五、技术建议书”,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编制技术建议书内容(不限于投标文件格式中所列内容)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格式“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的格式与内容与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②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③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④《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可不填写。

5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6

联合体投标(如有)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

投标报价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

工期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填写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

工程质量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工程质量或填写的工程质量低于“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工程质量验收按交通运输部和项目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下发的验收标准、相关规范执行。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工程质量验收按交通运输部和项目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下发的验收标准、相关规范执行”的规定

10

安全目标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养护期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11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无效

12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以下任一材

料:

(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

资质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5、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证书中,承揽范围明确不包括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视为不满足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要求。

6、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发布文件的形式进行养护资质许可的,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有效的资质许可文件的扫描件,并视同为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14

财务状况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均营业收入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证明材料应附: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财务报表说明等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内容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财务会计报表”中)

注: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以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为准;②投标人所附的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是否准确反映投标人实际财务状况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不属于重大偏差。

15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独立承担过以下业绩之一:

①1项单个标段养护里程不少于50km的高速公路日常养护项目(必须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的日常保洁及小修保养)。

②1项合同额不少于3500万元的高速公路日常养护项目(必须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的日常保洁及小修保养)。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 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出具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4、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中表明的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工作内容应至少包括公路保洁及小修保养工程,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5、若提供的业绩为分包业绩或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项目业绩,该业绩应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6、养护里程以项目里程为准(若单个合同包含多个项目的,养护里程以多个项目累计里程为准),业绩数量以合同个数计,针对同一周期养护工程项目进行续签的合同不予重复计算。

7、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8、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16

信誉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

2、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2023年度高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也未被列为D级。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8、“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9、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7

主要人员

一、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中级职称;

2、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

3、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一个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二、项目总工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一个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三、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个人业绩证明应提供以下材料:投标人应同时出具合同协议书、完(交)工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完(交)工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人员的姓名和职务、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等关键内容,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任职经历,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中的“说明在岗情况”可不填报。

3、业绩认定时间以完(交)工时间为准,近5年指完(交)工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4、投标人应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效的职称证、相关证书的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

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上述证明材料应分别附在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之后。

18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9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 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2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3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注:合同用款估算表可不填写。

4

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未填写了投标总报价,或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不一致;

(3)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了修改。

6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或分项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分项限价;

(2)工程量清单分项报价表中,单价报价超过相应的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7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日常养护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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