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解槽槽壳加固及大修招标公告
电解槽槽壳加固及大修招标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电解槽槽壳加固及大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有同类项目良好业绩的投标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 招标内容、要求
1.1内容
包号 | 名称 |
包1 | 电解槽槽壳场外加固 |
包2 | 200KA电解槽大修 |
包3 | 400KA电解槽大修 |
1.2要求
包1:电解槽槽壳场外加固
200KA电解槽槽壳场外加固(不含更换长侧)
200KA电解槽槽壳场外加固(含更换单面长侧板)
200KA电解槽槽壳场外加固(含更换双面长侧板)
400KA电解槽槽壳场外加固(不含更换长侧)
400KA电解槽槽壳场外加固(含更换单面长侧板)
400KA电解槽槽壳场外加固(含更换双面长侧板)
(1)本项目实施的质量监督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质检信息中心负责。
(2)上述主要修理安装工程必须符合《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附属设备的制造安装应符合现行的有效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乙方开始项目施工的过程中,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规程或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乙方应遵守这些要求。并按甲方的要求对后续的施工按修改后的要求进行。
(5)甲方有权在乙方进行项目施工的过程中派代表进行监制和检查。乙方有配合甲方检查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而不能由此发生任何费用;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过程检验人员对各道工序的检查,不合格项必须认真整改。
(6)甲方代表在监制过程中如果发现设备和材料有缺陷不符合规定要求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工质量。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乙方均有义务及时的甲方代表提供制作安装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缺陷或问题,不得隐瞒,在甲方代表不知道的情况下不得乙方擅自处理。
(7)甲方代表有权通过乙方有关部门查(借)阅与承包范围内修理安装工程有关的标准(包括乙方内控标准)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查记录,乙方对此应提供方便。
(8)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与了竣工验收,或签署了竣工报告,均不能视为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乙方对工程质量应负的责任。
(9)乙方要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在施工现场要有法人授权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
(10)维修方法按照《200KA预焙电解槽检修与验收标准》和《400KA预焙电解槽检修与验收标准》
(11)施工工期:乙方须保证甲方正常大修进度,竣工时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2)由于乙方的原因,工程未能按期竣工,每拖延一天工期,甲方罚乙方500元: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则工期顺延
包2:200KA电解槽大修
(1)上部结构的拆除、检修及安装。
停槽后彻底清理槽上部的积料;
槽上部气缸在大修时进行修复,更换密封;
破损的料箱补焊修复。
(2)电解槽内衬的拆除及重新砌筑。
(3)电解槽槽壳的场内修补或槽壳的吊出与安装找正。
(4)阴极钢棒与爆炸块的拆除及重新焊接,包括烧损软带与爆炸块的焊接.
(5)本项目实施的质量监督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质检信息中心负责。
(6)上述主要修理安装工程必须符合《预焙槽电解槽检修与验收标准》。
(7)附属设备的制造安装应符合现行的有效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8)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乙方开始项目施工的过程中,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规程或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乙方应遵守这些要求。并按甲方的要求对后续的施工按修改后的要求进行。
(9)甲方有权在乙方进行项目施工的过程中派代表进行监制和检查。乙方有配合甲方检查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而不能由此发生任何费用;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过程检验人员对各道工序的检查,不合格项必须认真整改。
(10)甲方代表在监制过程中如果发现设备和材料有缺陷不符合规定要求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工质量。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乙方均有义务及时的甲方代表提供制作安装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缺陷或问题,不得隐瞒,在甲方代表不知道的情况下不得乙方擅自处理。
(11)甲方代表有权通过乙方有关部门查(借)阅与承包范围内修理安装工程有关的标准(包括乙方内控标准)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查记录,乙方对此应提供方便。
(12)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与了竣工验收,或签署了竣工报告,均不能视为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乙方对工程质量应负的责任。
(13)乙方要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在施工现场要有法人授权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
(14)详细维修内容见《200KA预焙槽电解槽检修与验收标准》
(15)单台槽项目施工工期:200KA为25天,开工日期以电解槽停槽日期 为准,竣工时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日历时间)。
(16)由于乙方的原因,工程未能按期竣工,每拖延一天工期,甲方罚乙方1000元: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则工期顺延。
包3:400KA电解槽大修
(1)上部结构的拆除、检修及安装。
停槽后彻底清理槽上部的积料;
槽上部气缸在大修时进行修复,更换密封;
破损的料箱补焊修复。
(2)电解槽内衬的拆除及重新砌筑。
(3)电解槽槽壳的吊出与安装找正。
(4)阴极钢棒与爆炸块的拆除及重新焊接,包括烧损软带与爆炸块的焊接.
(5)电解槽槽上部水平母线之间焊接铝软带或修复。
(6)本项目实施的质量监督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质检信息中心负责。
(7)上述主要修理安装工程必须符合《预焙槽电解槽检修与验收标准》。
(8)附属设备的制造安装应符合现行的有效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9)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乙方开始项目施工的过程中,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规程或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乙方应遵守这些要求。并按甲方的要求对后续的施工按修改后的要求进行。
(10)甲方有权在乙方进行项目施工的过程中派代表进行监制和检查。乙方有配合甲方检查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而不能由此发生任何费用;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过程检验人员对各道工序的检查,不合格项必须认真整改。
(11)甲方代表在监制过程中如果发现设备和材料有缺陷不符合规定要求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工质量。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乙方均有义务及时的甲方代表提供制作安装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缺陷或问题,不得隐瞒,在甲方代表不知道的情况下不得乙方擅自处理。
(12)甲方代表有权通过乙方有关部门查(借)阅与承包范围内修理安装工程有关的标准(包括乙方内控标准)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查记录,乙方对此应提供方便。
(1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与了竣工验收,或签署了竣工报告,均不能视为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乙方对工程质量应负的责任。
(14)乙方要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在施工现场要有法人授权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
(14)详细维修内容见《400KA预焙槽电解槽检修与验收标准》
(15)单台槽项目施工工期:400KA为35天,开工日期以电解槽停槽日期 为准,竣工时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日历时间)。
(16)由于乙方的原因,工程未能按期竣工,每拖延一天工期,甲方罚乙方1000元: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则工期顺延。
2、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2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2.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1月2日每天9:00-11:30,13:00-16:30。
4、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6、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7日上午9时30分
7、开标地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电解一厂区五楼会议室。
8、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地 址: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岗子村
联系人:邵作繁
邮 编:730089
E-mail: ********9@qq.com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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