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项目长沙市长沙县开慧镇等8个乡镇白沙村等19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投融资创新土壤改良服务项目二标段采购需求公开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项目长沙市长沙县开慧镇等8个乡镇白沙村等19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投融资创新土壤改良服务项目二标段采购需求公开
负责长沙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项目【长沙市长沙县开慧镇等8个乡镇白沙村等19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投融资创新)】土壤改良服务二标段,共涉及5个乡镇12个行政村土壤改良绿肥措施实施面积为*****.21亩。种子撒播、有机肥、复合肥和生石灰撒施措施的实施内容为对购买的绿肥。种子撒播、有机肥、复合肥和生石灰撒施以及秋收后开沟(开沟要求开“围”沟和“井”字型沟,沟深沟宽各20公分左右,保证排水通畅;每亩大田撒施绿肥种子确保均匀撒施,不得出现堆集和漏撒的情况;有机肥、复合肥均匀撒施到稻田中,再根据水稻插秧时间通过深翻耕将有机肥、复合肥带入耕作层底层,为农田补充底肥;生石灰的施用量根据土壤的酸碱度灵活决定。可以撒施、穴施或条施作为基肥。均匀撒施适量的生石灰,然后翻回土壤中。有机肥、绿肥、复合肥撒施不得出现堆集和漏撒的情况。)
二、相关标准: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一)、服务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二)、服务标准及要求
1、材料设备运输、保管及保险
(1)项目实施时所需的设施、设备、工具等。
(2)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前将有机肥和石灰产品按时按量运送到采购方指定的项目区地点,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转运、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聘请的所有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
(1)由中标供应商统一进行深翻耕、开沟、种子播撒、有机肥、复合肥和生石灰撒施的施工作业。
(2)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操作拖拉机的施工人员必须具有拖拉机驾驶证;操作无人机(无人机用于播种)的施工人员必须具有无人机操作证】。
注:一机一人的原则,驾驶证、操作证与配置机型匹配。
3、实施方案:
(1)投标人提出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售后技术服务到位的实施方案。
(2)每个镇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员、机械、班组,同时开工。
六、验收标准:(三)、验收要求
1、验收:
本项目履约验收按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的规定执行。产品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实施过程中,深翻耕、开沟、种子播撒、有机肥、复合肥和生石灰撒施等作业必须留有建设前、中、后对比影像资料。
3、项目完成后的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项目监理、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村(社区)、中标供应商进行联合验收。中标供应商须提供项目所有到户面积花名册。
4、由采购人负责成立由监理、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村(社区)等参与的项目验收组,对深翻耕、开沟、种子播撒、有机肥、复合肥和生石灰撒施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按照项目要求核实面积。
5、项目验收后中标供应商及时办理结算,按时完成结算资料审核。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应在2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项目验收资料,装订成册,交采购人存档,并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七、其他要求:四、售后服务:
1、项目实施期间提供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重要农业生产时期、节假日须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本项目免费质量保证期要求不低于半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出现撒施不均匀、排水不畅等情况,均需无条件免费上门进行服务。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五、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结算方式
1.1付款人:长沙县农业农村局(国库集中支付)
1.2在无任何经济、民事等纠纷的情况下:深翻耕、开沟、种子播撒、有机肥、复合肥和生石灰撒施等项目全部内容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按结算价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付清,质保金在质保期限不计息。付款时中标供应商须出具正式发票及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资料、到户花名册等其他相关项目资料。
结算方式: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面积进行结算,成交供应商的最终结算价=中标各项单价×实际完成的亩数。
2、机械设备、作业人员、保险要求
2.1项目实施时所需的设施、设备、工具(含机播工具)等应配备齐全。
2.2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实施期间,负责项目所需机械设备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3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设备、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设施、人员(含其派出、聘请的所有人员)、设备、工具(含机播工具)】必须购买意外保险等,有关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4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如投标人在投标前需踏勘现场,请各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完全服从合同条款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采购人指令的所有开沟、撒播、有机肥和生石灰撒施作业服务,否则不予验收。项目的所有有关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在履行采购合同过程中,若发现成交供应商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内容,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抽样不合格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全部由该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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