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耕地保护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人: 金沙县农牧局
项目编号: JSXNMJ*******
项目名称: 2016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 询 价
审批单位: 财政局采购办
采购数量: 一批
项目内容: (一)绿肥种植。计划资金7万元,(1)示范:创办1000亩县级绿肥种植精品示范点,标牌2块,补贴标准50元∕亩,共计补贴示范点5万元。(2)试验:开展肥料减量试验、绿肥播种量试验各1个,每个补贴5000元,共计补贴1万元。(4)培训:开展技术培训1期,培训农民250人(次),每人(次)40元,共计补贴1万元。2、增施有机肥。计划资金8万元.(1)示范:创办1000亩县级增施有机肥精品示范点,标牌2块,补贴标准50元∕亩,共计补贴示范点5万元。(3)试验:开展确定各地维系耕层土壤有机质平衡的有机肥用量、有机肥用量的上限和商品有机肥用量,在高、中、低不同肥力水平土壤上开展有机肥不同用量对比试验各一个,共3个;每个补贴5000元,共计补贴1.5万元.(4)培训:开展技术培训2期,培训农民375人(次),每人(次)40元,共计补贴1.5万元.3、酸性土壤改良, 计划资金5万元。(2)示范:创办500亩县级酸性土壤改良精品示范点,标牌2块,补贴标准50元∕亩,共计补贴示范点2.5万元。(3)试验:开展石灰(硅钙钾镁肥)施用量试验2个,每个补贴5000元,共计补贴1万元。(4)培训:开展技术培训1期,培训农民375人(次),每人(次)40元,共计补贴1.5万元。
项目预算金额: 20万元
供应商资格条件: 在询价会议进行资格审查时,出示下列第(1)、(3)、(4)款要求的原件:(1)年检合格的、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具有本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中级职称从事过培训,田间试验、示范人员。(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4)参加会议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是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供应商报名领取采购方案时须提供的材料: 在询价会议进行资格审查时,出示下列第(1)、(3)、(4)款要求的原件:(1)年检合格的、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具有本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4)参加会议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是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报名及采购方案领取时间: 2016年10月24日 至 2016年10月31日9:00至 17:30时上班时间(节假日、中午休息除外)。
报名及采购方案领取地址: 金沙县农牧局
采购会议地点: 农牧局会议室
采购会议时间: 2016.11.1-15:00
项目联系人: 朱永
联系电话: 150*****533-*******
监督举报电话:金沙县纪委监察局****-*******、金沙县财政局****-*******(货物、服务类)、金沙县招标办****-*******(工程类)
本公告同时在金沙县政务中心网、本单位公开栏发布。
金沙县农牧局
2016年10月21日

标签: 耕地保护 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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