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垄东村村民委员会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含炼山招标公告
周二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垄东村村民委员会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含炼山招标公告
********(周二)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垄东村村民委员会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含炼山)
网站公告
项目名称 | ********(周二)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垄东村村民委员会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含炼山) |
项目编号 | SX_LQ_2024_R_0163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04日 ■竞价时间:2024年11月05日10:00-10:20 ■报价规则:本项目采取明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起竞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采取递增方式报价。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起竞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 若意向受让方报价超过起竞价5倍及5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 ■竞价阶梯:1000元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前应自行核查标的权属情况,或者到标的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实相关权属问题,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买,须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2.本项目标的的面积、树种、蓄积、土壤、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参与竞标前,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标的,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3.本次交易标的具有市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如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作物赔偿赞助、不领取地租、林地权属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方数与预计出材方数不符、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预计面积不一定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注:本次项目标的中杉木、阔叶树不得采伐。 | |||||||||||||||||
交易服务费 | 成交后,受让方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 |||||||||||||||||
重要信 息披露 | 1、标的简介所列的面积、出材量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标的出材量与实际出材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本次项目为松材线虫除治性采伐,受让方必须严格按《福建省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和《沙县区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采伐、利用、运输以及处理,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本次竞价不包含木材采伐经营费用, 木材生产工资、木材销售、办理采伐证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具体详见《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垄东村生态公益林马尾松采伐与销售权转让合同书》《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合同》。除治山场经市或区森防检疫站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退还受让方除治保证金。 4、疫木马尾松必须在2025年2月26日前完成采伐,采伐除治有关内容要求见《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木相关管理要求》。 5、伐区调查设计费用*****元及评估费3400元由受让方支付。 6、本次标的的林木采伐许可证由受让方负责审批。 7、受让方如需在伐区内开设集材道和伐区外开设林业便道,需经设计后报相关部门办理林地使用许可、采伐许可等相关手续。办理手续过程转让方应予以配合,办理手续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待手续办理完善后方可施工开设,否则产生相关责任由受让方承担。伐区外如需开设运输林业便道,涉及的林木、林地、农作物等需与相关方协商解决,相关赔偿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在木材运输完成后新开设的集材道和林业便道由受让方回填,回填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乙方在伐区外有林木运输的林业道路在运输完后应负责恢复原状。 8、除治山场396.79亩左右需清杂干净、劈草、毛竹、杂灌等高度应低于10cm以下,除治炼山在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经沙县区林业局森防站与村委共同对伐区除害处理进行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押金。除治山场保险理赔金由中标方自行申请,金额归中标方所得。 9、未尽事宜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垄东村生态公益林马尾松采伐与销售权转让合同书》范本、《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合同》范本、《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木相关管理要求》以及位置图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买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自然人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及其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证明(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相关材料。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 农交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受让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点 | 标的所在地:三明市沙县区垄东村 | ||||||||||||||||
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04日 | |||||||||||||||||
联系人 | 朱先生188*****388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交易保证金应于2024年11月04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名: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105沙县凤岗垄东村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转至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垄东村指定银行账户,共计8万元:其中5万元转为伐区质量和安全生产及道路回填履约保证金,剩余3万元转为马尾松除治保证金,待沙县区林业局森防站与我村共同对伐区除害处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无息退还马尾松除治保证金及伐区质量和安全生产及道路回填履约保证金。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农交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 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受让方在2024年11月10日17:00前将全部木材款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签订《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垄东村生态公益林马尾松采伐与销售权转让合同书》、《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合同》等。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户名: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垄东村村民委员会 开户行: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农交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竞买交易。 | |||||||||||||||||
标的交割 | 双方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交中心官网。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梅女士(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 ||||||||||||||||||
七、附件 1、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垄东村生态公益林马尾松采伐与销售权转让合同书》范本 3、《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合同》范本 4、《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木相关管理要求》 5、 位置图 |
项目名称 | ********(周二)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垄东村村民委员会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含炼山) |
项目编号 | SX_LQ_2024_R_0163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04日 ■竞价时间:2024年11月05日10:00-10:20 ■报价规则:本项目采取明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起竞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采取递增方式报价。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起竞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 若意向受让方报价超过起竞价5倍及5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 ■竞价阶梯:1000元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前应自行核查标的权属情况,或者到标的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实相关权属问题,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买,须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2.本项目标的的面积、树种、蓄积、土壤、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参与竞标前,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标的,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3.本次交易标的具有市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如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作物赔偿赞助、不领取地租、林地权属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方数与预计出材方数不符、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预计面积不一定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注:本次项目标的中杉木、阔叶树不得采伐。 | |||||||||||||||||
交易服务费 | 成交后,受让方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 |||||||||||||||||
重要信 息披露 | 1、标的简介所列的面积、出材量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标的出材量与实际出材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本次项目为松材线虫除治性采伐,受让方必须严格按《福建省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和《沙县区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采伐、利用、运输以及处理,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本次竞价不包含木材采伐经营费用, 木材生产工资、木材销售、办理采伐证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具体详见《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垄东村生态公益林马尾松采伐与销售权转让合同书》《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合同》。除治山场经市或区森防检疫站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退还受让方除治保证金。 4、疫木马尾松必须在2025年2月26日前完成采伐,采伐除治有关内容要求见《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木相关管理要求》。 5、伐区调查设计费用*****元及评估费3400元由受让方支付。 6、本次标的的林木采伐许可证由受让方负责审批。 7、受让方如需在伐区内开设集材道和伐区外开设林业便道,需经设计后报相关部门办理林地使用许可、采伐许可等相关手续。办理手续过程转让方应予以配合,办理手续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待手续办理完善后方可施工开设,否则产生相关责任由受让方承担。伐区外如需开设运输林业便道,涉及的林木、林地、农作物等需与相关方协商解决,相关赔偿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在木材运输完成后新开设的集材道和林业便道由受让方回填,回填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乙方在伐区外有林木运输的林业道路在运输完后应负责恢复原状。 8、除治山场396.79亩左右需清杂干净、劈草、毛竹、杂灌等高度应低于10cm以下,除治炼山在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经沙县区林业局森防站与村委共同对伐区除害处理进行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押金。除治山场保险理赔金由中标方自行申请,金额归中标方所得。 9、未尽事宜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垄东村生态公益林马尾松采伐与销售权转让合同书》范本、《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合同》范本、《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木相关管理要求》以及位置图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买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自然人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及其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证明(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相关材料。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 农交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受让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点 | 标的所在地:三明市沙县区垄东村 | ||||||||||||||||
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04日 | |||||||||||||||||
联系人 | 朱先生188*****388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交易保证金应于2024年11月04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名: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105沙县凤岗垄东村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转至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垄东村指定银行账户,共计8万元:其中5万元转为伐区质量和安全生产及道路回填履约保证金,剩余3万元转为马尾松除治保证金,待沙县区林业局森防站与我村共同对伐区除害处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无息退还马尾松除治保证金及伐区质量和安全生产及道路回填履约保证金。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农交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 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受让方在2024年11月10日17:00前将全部木材款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签订《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垄东村生态公益林马尾松采伐与销售权转让合同书》、《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合同》等。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户名: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垄东村村民委员会 开户行: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农交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竞买交易。 | |||||||||||||||||
标的交割 | 双方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交中心官网。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梅女士(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 ||||||||||||||||||
七、附件 1、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垄东村生态公益林马尾松采伐与销售权转让合同书》范本 3、《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合同》范本 4、《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木相关管理要求》 5、 位置图 |
标的名称 | 采伐面积(亩) | 出材量(m3) | 薪材(m3) | 交易保证金(元) | 起竞价(元) | 交易时间 | 特别告知 |
沙县区凤岗街道垄东村村民委员会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含炼山) | 396.79 | 1473.5 | 236.8 | 10:00-10:20 | 按总价(元)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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