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桂林漓江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桂林漓江龙船坪码头项目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委托,
一、项目名称:桂林漓江龙船坪码头项目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LZFCG2016F0070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数量:
项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桂林漓江龙船坪码头项目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 1
| 项
|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30.00万元
|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认定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服务要求,在人员、技术、设备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
2、磋商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工程咨询(港口河海工程)甲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10-25至2016-10-31,上午9时00分~12时;下午13时30分~16时30分,双休和法定节假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凭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购买。
②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
九、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须足额交纳)。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任一账户,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6-11-4上午10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2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11-4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十一、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具体磋商评标室另行通知)等候当面磋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启封响应文件。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137*****625;地址:桂林市秀峰区榕城路5号水库移民局2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玮联系电话:
****-*******;传真:
****-*******。
十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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