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佳木斯分行清雪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银行佳木斯分行清雪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银行佳木斯分行清雪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FS-2024-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银行佳木斯分行清雪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费用预算9.8万元

4、采购项目用途: 佳木斯分行办公楼、鑫兴支行、顺和支行、长安路支行办公楼门前及两侧区域;前进支行、保卫支行办公楼门前区域的清雪服务。详细见采购需求。

5、简要技术要求:

质量:严格执行佳木斯市政府、区政府颁布的有关清雪的规定。若由于乙方清扫不及时、不得力、不符合市、区检查标准而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一标段: 详见采购需求。

供应商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响应文件无效。

6、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详见采购需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项目供货时间:根据合同约定。

4、项目付款安排:根据合同约定。

5、需提供增值税发票。

6、质保要求:根据合同约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经营业绩、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法定资格与能力。
  3. 供应商相关公司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无中国银行员工,且与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4. 2021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5. 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应有类似学校项目的成功案例,原则上应与中国银行有合作经验。

8.能接受我行及学校验收合格后付款。

9.为我行提供服务的公司必须为佳木斯市正规注册的公司,在同业中收费公平合理,信誉良好,符合我行的相关要求。

三、登记

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进行登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16时30分

提交地点:佳木斯市前进区中山街121号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定规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报名工作完成后统一通知谈判时间

谈判地点:佳木斯市前进区中山街1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

地 址:佳木斯市前进区中山街121号

联 系 人: 于欢 宗涛

电 话: 0454-******* 0454-*******

电子信箱:t******@bank-of-china.com

202*****094754*****520*****
,佳木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佳木斯分行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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