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路中段拓宽改造工程
沿江路中段拓宽改造工程
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24〕81号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吉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沿江路中段拓宽改造工程招标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雨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通讯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及挡土墙除险加固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主要建设内容为将沿江路中段(鹭洲东路口至大桥西路口段)从现有的双向2车道提升改造为双向4车道,工程长约1258米,道路红线宽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路,设计车速40千米/小时。本项目投资6801.5万元。设1个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招标公告指定发布媒介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共设5人,其中招标方代表0人。
七、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由市发改委、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等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委托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八、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吉标管办字〔2004〕5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2024年10月29日
标签: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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