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平潭综合实验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平潭综合实验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保护我区海洋生态环境,统筹推动我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根据《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平潭综合实验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11月8日前,通过以下3种方式反馈:
一、电子邮件:ptzsjsc@163.com
二、联系电话:0591-********(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通信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8层水环处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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