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9点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WT-2024-33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万元
最高限价:85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服务要求 |
1 |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项目 | 1年 | 85 | 为采购人干部职工提供工作日一日三餐以及节假日值班、加班干部用餐的伙食服务保障,负责食堂的日常服务管理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5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若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5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如由授权代表前来磋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无需提供;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9)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磋商。若磋商小组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①以上资格条件,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②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③针对资格(1)条款:供应商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可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可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可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可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在采购人食堂所在地(南平市建阳区)取得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承诺在成交后合同签订前在采购人食堂所在地(南平市建阳区)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通过邮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者须按照本公司《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下载网址:http://www.fjzxzb.com/newshow.aspx?NewsID=7)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zhixin04@126.com),我公司将磋商文件发送至贵公司邮箱。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并不受理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9点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黄花山路29-30号(军分区门口)二层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1日9点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黄花山路29-30号(军分区门口)二层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地 址:南平市建阳区朱熹大道379号武夷国际新城天玺32#
联系方式:古先生/0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联系方式:王凯霞、张博艺、王小敏/0591-********、********、********转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凯霞、张博艺、王小敏
标签: 食堂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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