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千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及城乡生活污染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千阳县千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及城乡生活污染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千阳县千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及城乡生活污染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千阳县千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及城乡生活污染治理项目初步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2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CS-XA-******-FW
项目名称:千阳县千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及城乡生活污染治理项目初步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千阳县千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及城乡生活污染治理项目初步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8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千阳县千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及城乡生活污染治理项目初步设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40,000.00 | 8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县千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及城乡生活污染治理项目初步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声明函)。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21〕23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县千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及城乡生活污染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任意税种)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7.2、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段内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
7.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7.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电子投标,各潜在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可登录(http://ggzy.baoji.gov.cn/fwzn/******/subPage.html)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不见面系统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询标(若投标单位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技术方案及商务要求能完全理解和响应,60秒倒计时后选择“是”,系统将结束询标,不再进入会议室)、在线多轮报价。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磋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建议使用IE11或者360极速浏览器兼容模式,投标单位电脑需配备耳麦)
7.5、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责任自负;
7.6、注意事项:投标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7.7、本项目资金形式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整体预留;
7.8、有意向投标供应商办理CA锁地址及流程,内容如下:CA锁办理地址及流程: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流程:http://ggzy.baoji.gov.cn/fwzn/******/********/05ccf80e-6a61-43e9-90e9-ebdd8da*****.html);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地址:千阳县社会事业综合服务楼
联系方式: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北段360号天朗时代大酒店A座六层东区
联系方式:181*****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梦雨
电话:18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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