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村二组道路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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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村二组道路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甘肃中正达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酒政办发〔2019〕140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对“明水村二组道路水毁修复工程”以邀请竞价的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甘肃天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阿克塞分公司、阿克塞县库木塔格沙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甘肃金泽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SZZD(2024)******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明水村二组道路水毁修复工程
2.建设单位: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3.建设地点:明水村二组
4.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6.总工期:15日历天
三、采购预算金额:¥******.00元,大写:伍拾万零伍仟元整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市政基础设施或土石方工程或道路工程;
(2)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注:以上资格要求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扫描件形式(PDF格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投标人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要求进行上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投标人要为自己上传资料的真伪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开始、截止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0月30日11时00分;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18时00分;
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0月31日08时3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2时00分。
八、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购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招标人: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党城西路7号
联系人:安旭平
电 话:182*****255
代理机构:甘肃中正达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宝泉西路18号
联 系 人:杨丽红
联系电话:156*****070
2024年10月30日
标签: 二组道路水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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