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12366热线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热线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类别 | 内容 |
1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时间:2024年6月14日 |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有 □无 | ||
2 | 项目预算安排 | 总预算金额(万元):179.51万元 |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179.51万元 | ||
项目资金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 ||
3 | 项目采购内容 | 货物名称及数量:/ 核心产品:/ |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智能语音导航服务;智能坐席助手服务;基础支撑环境建设;集成开发;智能运营服务等。 | ||
工程内容:/ | ||
4 | 项目实施时间 | 合同签定后30天内完成升级,并在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一年运维服务 |
5 | 项目实施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环保西路6号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
6 | 项目实施范围 | 湖南省税务局机关 |
7 | 项目相关单位 | 需求部门: 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
验收部门: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 ||
8 | 采购意向公开 | √本项目已于2024年6月28日公开采购意向 |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 ||
9 | 支持中小企业 | √本项目(第 / 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0731-********
一、项目概述
1.项目背景
*****纳税服务热线系统(以下简称“*****热线”)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开发、在各省独立部署使用,实现全省*****热线日常话务和管理的应用系统,是税收政策的宣传平台、税务局与纳税(缴费)人沟通的桥梁、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纳税(缴费)人满意度的重要形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热线升级总体方案要求,尤其是面对个税年度汇算带来的激增话务量,通过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服务热线功能,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服务需求。湖南*****现有系统无法满足总局对于*****智能化服务应用要求,因此本项目将以互联网为载体,以*****知识库为支撑,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模式,有效地提高纳税服务效能、加强与服务用户之间的良性互动,逐步实现人工咨询与智能化服务的有机结合,构建服务纳税人的智能化服务系统。最大程度提高服务效率,减轻*****热线人工坐席服务压力,从而提高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满意度。
2.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热线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179.51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79.51万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之日内完成升级,并在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一年运维。
采购需求:本次项目建设将在湖南省税务局*****现有人工应答的基础上增加100路智能语音导航服务。将智能语音技术应用于纳税人与IVR的交互中,实现语音识别、语音合成播报等基本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智能化的语音交互界面。针对湖南省税务局*****热线指定的150个坐席进行智能服务升级,部署智能坐席助手功能,以提升湖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质量。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智能语音导航服务;智能坐席助手服务;基础支撑环境建设;集成开发;智能运营服务。
二、投标/响应要求
(一)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参加;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3)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优选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的,予以加分。
(2)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予以加分。
(3)投标人具有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予以加分。
(4)投标人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CISP资质证书的,予以加分。
(5)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相关内容的业绩的,予以加分。
(二)响应要求
1.投标人必须针对技术部分中的需求逐个或分块作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与采购文件内容采用同样的顺序。对每个需求的响应必须遵循如下规则:
(1)重复该需求。
(2)用“是/否”响应来表明该需求是否被满足。
(3)简要描述投标文件如何满足该需求,如果该响应在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有详述,可在该处简单应答,但必须给出确切的位置索引。
(4)解释投标文件与用户需求之间的偏差,用数量来表示的需求,必须用确切的数字、单位来响应。
(5)对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的应答应至少包含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提供实质性确切响应,并有详细的文字描述和说明,任何仅采用“符合”、“满足”或非确定性数值(如“>=”或“<=”)的响应均将被视为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响应,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直至投标被拒绝。
(6)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为必备服务内容,必须满足,如未作出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为重要服务内容、△为一般服务内容。“证明材料要求”填“是”的,投标人/响应人须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7)投标人认为对整个项目建设特别重要的建议,需单独说明(此项单列为可选性需求)。
2.对本项目技术需求书的完全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整体技术方案、技术兼容方案(含国产化适配能力)投标人对国家税务总局*****系统及智能咨询整体的理解程度、与现有湖南*****系统的对接、智能集成方案、智能优化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质量控制措施、售后服务方案及培训方案等。
三、项目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中有标注★号的,为必备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如未作出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为重要服务内容、△为一般服务内容。“是否需要证明材料”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投标人须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使用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一)项目需求
序号 | 服务项目 | 二级指标 | 服务内容 | 重要性 |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
1 | 智能语音导航服务 | 部署“总局三线互联互通项目”成果智能语音导航软件1套 | 在现有湖南*****热线人工受理的基础上,增加智能语音交互功能。来电人进入语音导航系统,只需说出自己的需求,系统即可引导来电人进入咨询、查询、投诉、举报等相关业务通道,并通过人机对话,提供相应服务;智能系统无法提供服务的,将自动转人工服务。 | ★ | 是,提供相应的软件介绍与说明 |
2 | 语音识别准确率 | 语音识别准确率大于等于97%。 | # | 是,提供国家相关检验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鉴定报告带有CMA或者CNAS标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3 | 语义理解正确率 | 语义理解正确率大于等于95%。 | # | ||
4 | 语音合成自然度(MOS方法测试) | 语音合成自然度(MOS方法测试)大于等于4.5 分。 | # | ||
5 | 意图识别准确率 | 意图识别准确率大于等于97%。 | # | ||
6 | 智能语音导航的授权许可 | 配备智能语音导航的授权许可,满足100路智能语音导航并发需求。 | △ | 否 | |
7 | 排队机ASR连接许可 | 支持100路智能语音导航与排队机连接需求。 | △ | 否 | |
8 | IVR通道扩容 | 基于现有通信平台,对现有IVR资源进行100路扩容,确保智能语音服务与人工坐席两种服务形态并行。 | △ | 否 | |
9 | 智能坐席助手服务 | 智能语音坐席助手软件 | 部署“总局三线互联互通项目”成果智能语音坐席助手软件1套:智能语音坐席助手支持热线坐席人工服务过程中所有电话语音的实时转写和实时分析,通过对转写结果进行关键词检测及知识库关联分析,对通话中涉及的关键业务给予实时话术支持。主要功能包括:语音实时转写,知识库智能检索,问题答案推荐,智能辅助登记等。 | ★ | 是,提供相应的软件介绍与说明 |
10 | 智能语音坐席助手的授权 | 配备智能语音坐席助手的授权许可,满足150路人工坐席并发需求。 | △ | 否 | |
11 | 基础支撑环境建设 | 本地化智能咨询库 | 采用总局统一版智能咨询库软件,提供1套智能咨询库的初始化服务,实现本地化智能咨询库建设:智能咨询库中的智能问答库、词条库和闲聊库不仅能为本项目的智能语音导航提供解答支持,还能为税务网络在线客服和实体机器人提供解答支持。智能咨询库应当符合分类分级管理的需要,能够分库种、分业务类别、分人员角色、分发布平台(渠道)、分管理职责、分流程环节、分属地层级进行授权和知识维护。系统应当与总局*****知识库(包括总局智能平台,下同)自动关联、实时联动;能够为标准问配置扩展问;能够针对不同发布平台(渠道)为同一标准问配置不同的答案或操作;能够根据不同发布平台(渠道)的特点添加删减字段满足智能算法及模型的需要;具备完整的知识库的录入、审核、发布、修改、移动、删除、意见处理流程且支持定制;能够定制化各类知识录入模板;具有人机知识检索界面且支持定制;界面化的后台维护及分析工具。 另外,本系统的所有库均应能够与总局*****知识库(包括智能平台)、智能咨询系统中的相应模块无缝互融互通,实现实时数据交互,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 | ★ | 是,提供相应的咨询库介绍与技术方案 |
12 | 语音适配平台 | 基础框架平台1套,与总局端兼容,提供通话侦测、语音分轨、统一识别适配等服务,实现智能语音产品的集成和资源管理,满足100路智能语音导航和150路智能语音坐席助手的应用需求。 | # | 否 | |
13 | 智能应用与既有系统的集成 | 无 | 完成智能语音导航、智能坐席助手与通信平台、热线业务系统的集成开发。包括:智能语音导航与*****通信平台IVR集成;智能语音导航与*****通信平台CTI系统整合;智能语音导航与国家总局统一版*****应用软件集成;智能语音座席助手与*****通信平台集成;智能语音座席助手与国家总局统一版*****应用软件集成;智能咨询库与*****知识库集成。 | ★ | 是,提供对应的技术方案 |
14 | 智能运营服务 | 语音识别优化 | 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的语音识别优化服务。语音识别产品在本地化部署时,因地域口音差异、口语化表述、专业化知识、多样化场景应用等原因,会对语音识别识别率产生较大影响。在智能语音识产品在各地落地过程中,需对语音识别模型进行持续本地化调优、迭代的训练、模型更新,从而达到提升语音识别的本地化应用效果,以满足各地智能化应用的最优体验。智能语音产品本地化调优主要包括:声学模型本地化训练、专业化语言模型训练等。 | ★ | 是,提供对应的技术方案 |
15 | 知识训练与服务调优 | 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的知识训练与服务调优服务。包括本地行业知识的梳理与拆分,完成智能咨询平台的日常知识入库;本地热点分析聚类,提升本地智能化使用率;扩充本地化征管操作类问答,提升智能化问答覆盖率;挖掘行业服务语料,提取公众服务行业的特征场景,结合专业知识提供合理的问答服务方案;通过对智能问答知识的日常运维与管理,实现智能咨询库效果的良性迭代与优化,运维成果可同步到本地智能问答库。 |
(二)项目实施及服务要求
1.项目实施要求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内容 | 重要性 |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
1 | 项目团队要求 | 1.中标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专门的实施团队,实施团队要求具有类似项目经验。 2.中标供应商应选派专人担任项目经理,要求具有2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具有成功实施相关领域类似项目的实际经验,熟悉行业情况。 3.中标供应商选派的项目组成员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兼任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工作。 4.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项目组成员的稳定性,如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项目组成员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同意后才能安排调整。 | # | 否 |
2 | 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 本项目为交钥匙信息系统项目,投标人须完成本项目所有的升级开发、集成部署上线及软硬件适配,并确保正常运行。 | ★ | 是,提供承诺 |
3 | 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 | 投标人在采购以及后续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税务总局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 对于因失信行为纳入《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由采购人函告服务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由采购人约谈服务商主要负责人; 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依据合同约定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人可采取要求限期改正、在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违约金、解除合同、拒绝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等措施; 对于存在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由采购人按规定推送财政部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 否 |
2.安全需求
投标人应从项目自身出发,评估项目可能面临的安全威胁,确认为规避风险采取的安全措施;尽量减少各种可能出现的漏洞,防止用户信息被窃取,防止各种越权行为,确保信息系统有足够的防御网络攻击能力,能够正常良好运行。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内容 | 重要性 |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
1 | 开发过程安全要求 | 项目开发过程应遵循项目安全开发过程管理模式,将安全考虑集成在项目开发的每一个阶段: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和维护。 从需求、设计到发布产品的每一个阶段增加相应的安全活动,以减少项目中漏洞的数量并将安全缺陷降低到最小程度。 | △ | 否 |
2 | 设计安全要求 | 项目设计应遵循以下安全原则: ●最小特权原则 ●权限分离原则 ●最小共享机制原则 ●默认故障处理保护原则 ●纵深防御原则 ●保护最薄弱环节原则 ●隐私保护原则 ●攻击面最小化原则 ... | △ | 否 |
3 | 供应链厂商安全要求 | 开发场所管理要求。项目开发场所需安全可控可信,要搭建专用的开发测试环境,配置安全可信的开发管理工具,设置可靠的权限管理策略,确保项目研发安全可控。 产品和服务管理要求。项目所涉软、硬件产品及服务的管理必须满足国家认可的网络安全规范和认证要求。供应链厂商对项目使用的重要供应链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系统、网络监控软件、云桌面系统、虚拟化软件、数据库、中间件、问题跟踪管理系统等软件,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服务器、手持设备等硬件,主要核查其版本、型号、生产厂商、开发类型、涉及操作系统、对外提供的接口、是否有信息回传厂商及回传信息的主要内容等基本要素,应形成供应链产品清单提交税务机关 第三方组件管理要求。项目中需使用第三方组件的,需形成第三方组件清单,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漏洞扫描,做好漏洞评估、漏洞修复和版本升级工作,形成第三方组件安全分析报告。原则上禁止使用存在高安全风险隐患或已停止维护的第三方组件。如在产品中使用了开源代码,应确保其符合开源许可协议要求。自行开发且多项目共用的基础框架及组件,一并参照管理。 代码平台管理要求。供应链厂商应配置独立的内部代码管理平台(不得与互联网连接),并开展安全审查,严禁将源代码上传第三方平台,严禁使用互联网代码托管平台,防止代码泄露和后门植入。搭建具备权限管控功能的统一版本控制系统,将全部源代码纳入管理,并制定安全编码规范,严禁开发人员未经授权或越权访问和违规开发。 源代码安全自查要求。供应链厂商要组织开展源代码安全自查工作,供应链厂商应设置专用代码审计场所,采用工具与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形成源代码审计报告提交税务机关。审计过程应确保源代码不外泄。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 安全“三同步”管理要求。供应链厂商在信息系统开发上线前将供应链产品清单、第三方组件使用清单、源代码审计报告等相关内容,汇总至系统安全“三同步”材料一并提交税务机关审核,从开发设计环节即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要求。 | # | 否 |
4 | 安全功能要求 | 1.身份鉴别功能 (1)应提供专用的登录控制模块对登录用户进行身份标识和鉴别。 (2)应对同一用户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的鉴别技术实现用户身份鉴别。 应提供用户身份标识唯一和鉴别信息复杂度检查功能,保证信息系统中不存在重复用户身份标识,身份鉴别信息不易被冒用。 (3)应提供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可采取结束会话、限制非法登录次数和自动退出等措施。 (4)应启用身份鉴别、用户身份标识唯一性检查、用户身份鉴别信息复杂度检查以及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并根据安全策略配置相关参数。 2.访问控制功能 (1)应提供访问控制功能,依据安全策略控制用户对文件、数据库表等客体的访问。 (2)访问控制的覆盖范围应包括与资源访问相关的主体、客体及它们之间的操作。 (3)应由授权主体配置访问控制策略,并严格限制默认帐户的访问权限。 (4)应授予不同帐户为完成各自承担任务所需的最小权限,并在它们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 (5)应具有对重要信息资源设置敏感标记的功能。 (6)应依据安全策略严格控制用户对有敏感标记重要信息资源的操作。 3.安全审计功能 (1)应提供覆盖到每个用户的安全审计功能,对信息系统重要安全事件进行审计。 (2)应保证无法单独中断审计进程,无法删除、修改或覆盖审计记录。 (3)审计记录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事件的日期、时间、发起者信息、类型、描述和结果等。 (4)应提供对审计记录数据进行统计、查询、分析及生成审计报表的功能。 4.剩余信息保护 (1)应保证用户鉴别信息所在的存储空间被释放或再分配给其他用户前得到完全清除,无论这些信息是存放在硬盘上还是在内存中。 (2)应保证系统内的文件、目录和数据库记录等资源所在的存储空间被释放或重新分配给其他用户前得到完全清除。 5.通信完整性和保密性 (1)应采用密码技术保证通信过程中数据的完整性。 (2)在通信双方建立连接之前,信息系统应利用密码技术进行会话初始化验证。 (3)应对通信过程中的整个报文或会话过程进行加密。 6.抗抵赖 (1)应具有在请求的情况下为数据原发者或接收者提供数据原发证据的功能。 (2)应具有在请求的情况下为数据原发者或接收者提供数据接收证据的功能。 7.软件容错 (1)应提供数据有效性检验功能,保证通过人机接口输入或通过通信接口输入的数据格式或长度符合系统设定要求。 (2)应提供自动保护功能,当故障发生时自动保护当前所有状态,保证系统能够进行恢复。 8.资源控制 (1)当信息系统的通信双方中的一方在一段时间内未作任何响应,另一方应能够自动结束会话。 (2)应能够对系统的最大并发会话连接数进行限制。 (3)应能够对单个帐户的多重并发会话进行限制。 (4)应能够对一个时间段内可能的并发会话连接数进行限制。 (5)应能够对一个访问帐户或一个请求进程占用的资源分配最大限额和最小限额。 (6)应能够对系统服务水平降低到预先规定的最小值进行检测和报警。 (7)应提供服务优先级设定功能,并在安装后根据安全策略设定访问帐户或请求进程的优先级,根据优先级分配系统资源。 9.数据完整性 (1)应能够检测到系统管理数据、鉴别信息和重要业务数据在传输过程中完整性受到破坏,并在检测到完整性错误时采取必要的恢复措施。 (2)应能够检测到系统管理数据、鉴别信息和重要业务数据在存储过程中完整性受到破坏,并在检测到完整性错误时采取必要的恢复措施。 10.数据保密性 (1)应采用加密或其他有效措施实现系统管理数据、鉴别信息和重要业务数据传输保密性。 11.备份和恢复 (1)应提供本地数据备份与恢复功能,完全数据备份至少每天一次,备份介质场外存放。 (2)应提供异地数据备份功能,利用通信网络将关键数据定时批量传送至备用场地。 (3)应采用冗余技术设计网络拓扑结构,避免关键节点存在单点故障。 (4)应提供主要网络设备、通信线路和数据处理系统的硬件冗余,保证系统的高可用性。 12.密码应用建设 具体参照国家商用密码应用建设相关要求。 13.边界安全防护 涉及互联网区和业务专网区数据交互的应使用双向安全交换系统。 14.病毒防护 服务器及终端需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定期更新病毒库。 | # | 否 |
四、项目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中有标注★号的,为必备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如未作出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为重要服务内容、△为一般服务内容。“是否需要证明材料”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投标人须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使用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一)交付的时间和地点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重要性 |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
1 | 交付时间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定后30天内完成升级,并在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一年运维。 | ★ | 否 |
2 | 地点 | 湖南省税务局 |
(二)项目验收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重要性 |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
1 | 验收要求 | 验收依据 | 以本项目合同书、验收前双方确认的工作需求书、工单、主要交付物、项目验收报告等为依据。 | △ | 否 |
2 | 验收步骤 | 项目验收步骤,本项目在系统上线运行后进行项目验收。 中标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升级开发并交付上线后,可根据税务局相关标准流程,提出验收申请。 (1)项目验收前,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工作,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验收。 (2)检查开发、测试、实施、质量保障工作是否达到合同书的各项指标与要求、存在的工作缺陷、遗留问题及解决情况,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要求完成项目验收报告。 (3)中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交交付物清单及清单所列内容(包括纸制和电子版文件),并经采购人审查及相关部门签字确认。 (4)应用系统上线前进行漏洞扫描、渗透测试、第三方组件安全检查等安全检查,并提交安全检测报告。 | △ | 否 | |
3 | 验收交付清单 | (1)交付成果物 中标供应商提交的交付物为实施过程文档以及相关产出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提交验收方案 提交验收报告 提交移交物清单及移交物 (2)内容主要包括: 技术文件 设备安装、运行、使用、测试、诊断和维修的技术文件。软件安装光盘、开发文档、用户文档、上线文档、记录文档、反馈文档等。 系统配置文件 包括配置相关文档和配件清单。 项目验收文档 项目验收过程中产生的所有验收报告、明细清单,并汇总成册。 项目其它文档 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及其它文档。 上述文档必须是中文纸质文档,并提供光盘介质。 (3)通过准则 中标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交了方案、报告、硬件设备及集成软件、设计文档等全部文档,且符合采购需求要求,则视为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的,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整改至验收通过为止,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件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提供。 | # | 否 |
(三)保密要求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内容 | 重要性 |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
1 | 保密要求 | 1.供应商必须承诺对工程技术文件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工程标书以及本项目的任何内容;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签订相关的保密协议。 2.供应商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并由供应商担保。 3.供应商对于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以及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档、数据、介质和相关信息保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传播。保密期限不受本项目期限的限制,在本项目履行完毕后,保密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 4.如因供应商一方的原因造成泄密,采购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 | 是,提供承诺 |
(四)款项要求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内容 | 重要性 |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
1 | 付款条件 |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预付合同款项10%; 终验合格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款项85%; 余款于运维期满后根据付款申请在3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结清。 |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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