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精河县分公司成品混凝土吊装房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2024年精河县分公司成品混凝土吊装房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公司2024年精河县分公司成品混凝土吊装房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公司2024年精河县分公司成品混凝土吊装房项目的服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谈判。(适用于委托代理采购)

请供应商按照“表1”对应关系制作响应文件。

包号

分包名称

单一来源谈判应答人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日期

递交文件/谈判地点

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公司2024年精河县分公司成品混凝土吊装房项目

双河市博丰源制造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11:00

博乐市团结路445号博州邮政公司5楼综合办公室

表1

一、采购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公司2024年精河县分公司成品混凝土吊装房项目

采购编号:金内招字[2024]XJJZN-298

项目概述:博州精河县乌鲁木齐路揽投部进口邮件量激增,2023年1-月投递量39万件、2024年1-9月投递邮件量已达76万件,预计2024年10-12月投递量达到33万件。面对进口邮件激增生产作业面积仅115平方,已无法满足邮件处理需求。现结合揽投部实际情况需于县分公司院内西北角扩建一处生产场地,用于邮件的分拣和处理,从而满足正常的生产需求,支撑投递工作的平稳运行。

采购内容:博州精河县分公司成品混凝土吊装房安装与调试(房屋建筑面积为252平方),预算金额合计约为24万,安装调试期限为一个月。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

(二)投标供应商能提供对公银行账户,并能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法律规定制度要求的证照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供免税商品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能以个人名义在税务局代开发票);

(三)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③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邮政公司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中国邮政集团产生经济纠纷,未被中国邮政集团列入采购禁入名单;

(六)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入围单位需承诺中标后在甲方指定新疆区内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用于邮政支付资金的回款账户,并承诺该项目员工代发落户新疆邮政金融;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6日,北京时间10:00 至19:00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整,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10.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无需现场报名)(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qq.com,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博乐市团结路445号博州邮政公司5楼综合办公室,本次招标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和未按要求携带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将被拒绝。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公司

详细地址: 博乐市团结路445号

项目联系人: 李杰

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1栋18层

项目联系人: 金枭宇

电 话:152*****508

开户名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支行

账 号:107*****445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成品混凝土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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