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粪池清掏清运询价公告
化粪池清掏清运询价公告
化粪池清掏清运询价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化粪池清掏清运。
预算金额:*****.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服务期限:2024年4月至5月份清掏清运1次,9月至10月份清掏清运1次。
服务地点:内(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4号)。
二、服务单位要求
(一)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我院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 服务方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化粪池清掏等内容。
三、具体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院内老疗区1个、球场旁老康复楼1个、失能老人护理楼2个、老年人公寓楼3个、门诊楼1个、敬老公寓楼1个、食堂楼1个共计10个共计173.75立方化粪沉淀池进行清掏清运服务。
(二)验收标准。
1.根据《化粪池清洁与维护服务规范》要求,一级池清运90%,二级池清运75%,三级池硬的表面全部清运。
2.清掏维护完毕后,应做到进、出口畅通和排水管道畅通,无块状粪渣,无沉积物,无漂浮物。
(三)处置要求。
1.粪污处理应当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 2012)要求,清掏后的粪污垃圾须运送至有资质的粪便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置,或采取其他符合环保要求的无害化处理方式处理。处理后最终的排放出水,其总氮、总磷等富营养化物质含量应符合GB *****要求。
2.确保化粪池清掏粪渣清运至专业处理站集中处理,并将清掏清运单位、清掏清运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处置机构名称、处置地点、处置方式、处置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反馈,禁止虚假处置、乱倒入河流和其他禁倒地点。
四、提交材料
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各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密封,密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密封章。若所提供资料不齐,则视为无效文件。
五、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4月18日至4月22日(3个工作日)16:00点前提交材料报名响应。
地址:(五华区海屯路4号)1号楼113室。
联系人:李师
联系方式:0871-********
2024年4月17日
标签: 化粪池清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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