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地块环境整治项目采购公告
拆除地块环境整治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世友砖瓦厂拆除地块环境整治项目 JSZC-******-YZDX-C2024-001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1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YZDX-C2024-0016
项目名称:世友砖瓦厂拆除地块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3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位于新盛街道扬冶路泰和家园北门以北,对原世友砖瓦厂拆除地块进行环境整治,约30亩地,清除遗留的建筑垃圾,土壤置换,场地平整。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需提供)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件上传) ;
3.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上传);
3.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方式:“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1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五、开启时间:2024-11-1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扬州大学江阳路南校区14号楼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7.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
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7.2.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731。
7.4.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7.5.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6.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7.7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供应商集中考察。供应商如有需要,自行现场勘查。勘查时, 请各供应商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8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9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7.10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11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
7.12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7.1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7.14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鑫
电话:133*****099
标签: 拆除地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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