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上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国内贸易信用险采购招标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上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国内贸易信用险采购招标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上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现就国内贸易信用险采购标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厦门国贸集团(上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2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桥嘉汇2号楼5楼
1.3 招标项目名称:国内贸易信用险
1.4 招标项目内容:承保国内信用险(新能源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光伏行业、锂电行业、磷化工行业、石油焦等产品)

2.招标工作安排
2.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投标人应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6日下午5:30前将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意向书(附件一)发送至以下联系人电子邮箱,逾期递交或形式不符合前述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意向参加此次招标。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报名材料后1-2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合格的报名者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及不超过10家的客户信息以便投标人进行限额批复。
联系人:陈贺
联系电话:137*****109
联系邮箱:chenhe@itg.com.cn
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桥嘉汇2号楼5楼

3.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且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经营许可范围;
(2)投标方上一会计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
(3)承保国内信用险资质(新能源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光伏行业、锂电行业、磷化工行业、石油焦等产品);
投标人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不再参与后续评标。

4.投标
4.1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企业简介(须附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等);
(2)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根据招标人需要,应提供给招标人进行核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视为无效投标,不再参与后续评标。
4.2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材料: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附件六、附件七;
(3)4.1所述的资质证明;
(4)正式报价函;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视为无效投标,不再参与后续评标。
4.3 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2)缴交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厦门国贸集团(上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57*****928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浦东大道支行
(3)缴交方式: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形式,投标人交款时须注明“新能源供应链公司国内贸易信用险投标保证金”。
4.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4.3.2 定标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3.3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在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在投标过程中进行串通哄抬标价等不正当活动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
4.4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于2024年11月21日下午5:00之前,将加盖公章的材料纸质密封送达至上海市闵行区虹桥嘉汇2号楼6楼处,逾期不收。
联系人:叶雨山;
联系电话:021-********
电子信箱:yeyushan@itg.com.cn。
4.5 投标有效期
4.5.1 《投标书》在投标截至日后90天内有效。
4.5.2 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投标书。
4.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4.6.1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共叁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与投标正本内容及格式应严格一致,任何不一致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体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招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文档”。正本和副本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6.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报价材料须分册装订、单独密封包装,且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委托书无效。
4.6.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增删。如有修改处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7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在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5.评标
5.1 在投标人提交《投标书》时间截止后,招标人将召开评标会议,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标单位,评标结果将另行通知投标单位。
5.2 评标细则
采用综合评分办法,确定中标侯选供应商。分值由商务、技术两部分构成,采用百分制。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投标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选出一名供应商。

厦门国贸集团(上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内贸易信用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