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城港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年》编制公告招标公告
关于《防城港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年》编制公告招标公告
为做好我市机动车停车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停车秩序,我局计划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防城港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防城港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编制项目
(二)采购单位: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采购需求:
1.规划范围:防城港市城区范围(防城区、港口区)
2.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
3.规划重点内容:本次规划重点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规划背景、对象、依据、技术路线等)、需求预测(现状分析、需求预测)、停车分区(目标思路、分区方案、管理策略)、规划方案(停车配建、公共停车设施、重点区域整治)、近期计划、保障机制等章节内容。规划应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并结合现代化临港工业城市发展定位,合理对防城港市城区范围布局公共交通、道路客运、道路货运、危险物品运输、共享单车停车点等停车设施进行规划编制。
4.规划成果:最终提交的规划编制成果应为经专家评审和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后的成果材料,同时提交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
(四)采购上控价: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五)采购方式:评审采购
(六)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七)服务期限: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编制规划审核稿。
2.完成规划审核稿后30日内完成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完成修改形成送审稿。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
(二)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已级资质。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评分标准
本项目主要对响应采购要求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技术方案、服务要求、人员投入、项目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得分最高者成为中标单位。
评价指标 | 子项 | 评分细则 | 分值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 | 以满足招标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的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分满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当场统一计算)。 | 30 |
项目实施方案 | 方案内容 | 对项目方案的内容分析到位的得8-10分;对项目方案内容把握稍显不足的得1-7分;对项目方案内容把握错误的得0分。 | 10 |
项目技术方案 | 技术路线 | 本项目的技术路线科学性强,具有创新性的得4-5分;技术路线正确,没有创新性的得1-3分;技术路线错误的得0分。 | 5 |
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科学可行,十分符合规划目的得4-5分;工作思路不够明确,技术路线稍显不足的得1-3分;工作思路和技术路线错误得0分。 | 5 | ||
技术重点、难点及对策 | 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的规划重点、难点分析到位的得4-5分;提出的重点、难点分析稍显不足的得1-3分;没有分析重点、难点的得0分。 | 5 | |
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的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方案建议能够实际解决项目所要解决的问题,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的得4-5分;建议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不强的得1-3分;对策建议没有实用性的得0分。 | 5 | ||
其他有助提高项目的研究深度和广度建议 | 提出其他方案,有助提高项目的深度和广度建议的得5分;提出其他方案,对提高规划深度和广度影响不大的得2分;没有提出其他方案的得0分。 | 5 | |
服务要求 | 工作计划 | 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进度控制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科学准确的得8-10分;进度控制和时间把握稍显不足的得2-4分;进度控制和时间把握明显有问题的得0分。 | 10 |
人员投入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同类垃圾规划项目3项及以上的得5分;2项得3分;1项得1分。没有不得分。 | 5 |
项目组成员 |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规划师证书的得5分;项目团队人员中高级工程师职称3名并且中级以上(含)工程师比例至少(含)70%以上得5分,以下不得分。 | 10 | |
项目经验 | 经验业绩 | 投标人承担编制同类专项规划合同额20万以上的项目每个得2分,该项最高得分为6分;在当地有项目经验的,每项得2分,最高4分。(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 10 |
四、相应材料要求
(一)加盖公章的投标书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企业或单位书面简介。
2.具体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二)企业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具体联系人身份证明、无失信证明截图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价方案(可做成表格,有具体事项报价)。
(四)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我局的采购需求基础上作详细的细化方案,包含规划提纲)。
(五)项目技术方案(包含编制规划的方法、措施,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其他工作措施。)
(六)工作进度方案
(七)人员配备方案。(附人员相关资质证书材料)
(八)相关项目经验及业绩(附相关项目合同复印件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投标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7日止,超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材料我局将不再受理。
(二)投标方式:本次招标采购不委托代理机构,不发售招标文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按照本公告要求将投标材料(2份,加盖公司公章)密封后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等方式提交至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36号)。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严芝禧,0770-*******。
(四)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提交的投标材料概不退还。
(五)我局将组织对有效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3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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