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伊通满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16年10月24日 10:4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10月24日 08:30至2016年10月28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3号门 | ||
开标时间 | 2016年11月15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华苑宾馆3楼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186号)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雁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4—******* | ||
采购单位 |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伊通满族自治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郭院长****-*******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3号门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雁鹏0434—*******???? |
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WLYT-16A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雁鹏????
项目联系电话:043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郭院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雁鹏0434—*******????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3号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伊通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伊财政采办2016-10-17号文件,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单位为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2标段划分:
标包 | 项目编号 | 招标范围 | 采购预算(万元) |
一包 | JLWLYT-16A09-1 | PT凳、超短波电疗机、电动PT床、电动起立床、复式墙拉力器、功能磁刺激治疗工作站、痉挛肌治疗仪、普通悬吊、四人站立架、肢体康复评估训练系统(平衡测试训练系统)(进口)、智能康复训练器(进口) | 120 |
二包 | JLWLYT-16A09-2 | 麻醉机2台 | 95 |
三包 | JLWLYT-16A09-3 | 电刀(进口)2台、LED手术无影灯2台 | 65 |
注:招标范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2.5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范围内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原件、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2016年1月份至今的依法缴纳税收原件、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企业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和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鲜章)到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华苑宾馆3楼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18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郭院长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3号门
联系人:李雁鹏
电 话:0434—*******
2016年10月2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2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范围内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24日 08:30至2016年10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3号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原件、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2016年1月份至今的依法缴纳税收原件、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企业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和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鲜章)到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华苑宾馆3楼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18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伊通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伊财政采办2016-10-17号文件,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单位为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
标签: 医院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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