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海阳所镇西泓赵家村北海虾池6.5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乳山市海阳所镇西泓赵家村北海虾池6.5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威海市乳山市海阳所镇西泓赵家村村民委员会,通过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交易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WHRSSW-2024-077
2、项目名称:乳山市海阳所镇西泓赵家村北海虾池6.5年租赁权
3、本项目分 1 个标的,详情见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起始价 (万元/6.5年) | 保证金 (万元) |
1 | 乳山市海阳所镇西泓赵家村北海虾池6.5年租赁权 | 30亩 | 54.6 | 1 |
二、受让方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自愿承担网络竞价的风险。
2、是否设置优先竞得人:否。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6日;威海市乳山市海阳所镇西泓赵家村。
四、网上注册:
竞买人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一网通办”,
进行注册、实名认证。操作手册详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产权交易专区”。
五、竞买申请:
1、申请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2024年11月06日14时。
2、竞买流程:
竞买人登录“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参加网络竞价等。
六、交纳保证金:
1.交纳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06日14时。
2.交纳方式:
竞买人按照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的保证金交纳账号,通过网上银行或电汇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并将交纳凭证的有效证件,在2024年11月06日14时前上传至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内,转让方(代理)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如有疑问,请联系0631-*******(电话)。
七、竞价时间及规则:
2024年11月07日10:00—2024年11月08日10:00(定时报价),在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开始网络竞价,包括定时报价和限时竞价两部分。
网上报价基本原则为:
①以增价方式报价;
②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③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④初次报价后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数;
⑤在网上定时报价期间,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⑥符合报价规则的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⑦定时报价时间一般为24小时;
⑧定时报价结束后,系统开始限时竞价,限时报价时间一般为5分钟。
限时竞价程序为:
①意向受让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受让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依次顺延。
②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
八、成交公示:
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成交转让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转让人(代理)工作人员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竞价结果通知书》,组织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书,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十、其他竞买须知(特殊要求):
1、标的买受人即为承租人。
2、加价幅度为1万元/6.5年,成交总价即为标的物总租期的租金总额。
3、标的以现状竞租,租期6.5年(具体开始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成交公示期后5日内签订合同并一次性支付租金。
4、未竞得标的竞租人,其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原账户。
5、成交后,买受人需在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5日内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交纳合同保证金及租金,逾期未签署者,委托人(代理人)有权选择撤销《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竞价结果通知书》,买受人已交的竞价保证金无权主张返还,造成委托人其他经济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经营期间,如果上级政府开发需征用或综合利用开发该虾池时,委托人、买受人(承租人)双方无条件服从,相关补偿按上级规定执行,且委托人有权即时终止合同。需终止合同时委托人应提前书面通知买受人(承租人),买受人(承租人)接到通知后30日内(本合同所载明日均为自然日)自行负责腾空虾池,逾期未腾空的,视为买受人(承租人)放弃养殖物及买受人(承租人)投资的一切财产,委托人及施工单位可以直接施工或处理,委托人按买受人(承租人)实际使用年限收租金,剩余部分予以无息退付,同时委托人、买受人(承租人)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7、经营期间,买受人(承租人)如需改、扩建该虾池时,必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按买受人(承租人)违约处理。
8、竞价成交后,由委托人和买受人(承租人)办理虾池交付移交,移交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9、合同期满,买受人(承租人)将原有的一切财产如数完好地交给委托人,如有丢失损坏,按价赔偿(正常磨损除外),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投资建设的土建性不动产及板房、国家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打得机井、以及自己购买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全部完好无损、无偿的归村委,买受人(承租人)不得私自拆除。否则除竞买保证金不予抵顶租金外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期满终止时,买受人(承租人)应于合同期满之日前自行负责腾空养殖物,逾期未腾空的,视为买受人(承租人)放弃养殖物。
10、在租赁期间买受人(承租人)不得以原有房屋临时性建设附属设施及其它一切附属物,占有虾池池坝或存在其他争议为由延期接管虾池,逾期接管视为买受人(承租人)放弃承租权利,不得对委托人提出任何诉求和补偿。待原承租方合同到期后,由买受人(承租人)自动接管,租赁合同即时生效。
11、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不予返还其保证金,保证金自动转为买受人支付给代理人的违约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原买受人无权参与竞买,买受人还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竞价标的再行竞价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买受人违约的,将被监管部门纳入诚信档案管理体系。
12、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表明完全了解并认可《交易公告》等相关文件之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其它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13、如遇委托人(产权人)在竞价会开始前撤回本竞价标的,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委托人(产权人)和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赔偿责任,竞买人应对此无异议。
14、代理人对上述竞价标的所作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竞价标的担保,仅为标的概况的一种描述。竞买人承诺自行查看竞价卖标的,自行核对标的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竞买竞价标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由于竞买人未对标的进行现场查看或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代理人、委托人无关,委托人和代理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表示对竞价标的物的情况进行了充分、详细的了解并认可,完全接受竞价标的情况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代理人对标的物瑕疵的情况说明),若发生纠纷,将由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放弃要求委托人、代理人承担的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无论是基于标的物存在的瑕疵披露是否完整或是其他原因。
十一、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130*****696
乳山市海阳所镇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30日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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