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管理审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建设工程管理审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大学建设工程管理审计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上海大学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14:0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09:30
开标地点 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包老师 石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1-********-8015/8018
采购单位 上海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上大路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老师、021-********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包老师 石老师、021-********-8015/8018
附件:
附件1 购买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登记表(国内标).docx

项目概况

上海大学建设工程管理审计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C*********S

项目名称:上海大学建设工程管理审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上海大学建设工程管理审计服务,遴选3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具体项目单独签订项目审计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以项目审计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如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 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即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人员:①提供投标人与之签订的聘用合同;②投标人为其办理有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购买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 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投标并满足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人,供应商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在上述时间段内至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购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投标人须保证登记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3、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4、 开标携带资料: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并携带出席人的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大学     

地址:上大路99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方式:包老师 石老师、021-********-8015/8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老师 石老师

电 话:  021-********-8015/80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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