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辆报废燃油叉车拆解处置公告第二次采购公告
十辆报废燃油叉车拆解处置公告第二次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FQJJ-24-******
二、采购单名称:温州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十辆报废燃油叉车拆解处置公告(第二次)
三、竞价开始时间:2024-10-31 09:00
四、竞价截止时间:2024-11-05 09:00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温州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何强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0577-********
九、竞价类型:公开
十、评标地址:温州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处理方式 | 处理日期 | 处理地点 | 是否需运费 | 是否需拆卸 | 备注 |
---|---|---|---|---|---|---|---|---|---|
1 | 十辆报废燃油叉车 | 1 | 批 | 单台处理 | 2024-11-30 | 乐清柳市镇温州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内 | 是 | 是 | 竞单价,要求详见公告备注。本项目需要通过资格前审后才能报价,且需要协助我司办理注销登记和申领补贴。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其他(提货前,中标人须以银行公对公转账方式,先一次性预付全部货款再提货。)
十二、其他内容:1.报价要求:所报价格为完成本次项目所有费用的含税价(一口价),包括但不限于中标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叉车现场装运、吊车和拖车费用、运输、处置、报废注销、叉车淘汰补助申请等全过程费用。2.预付款:提货前,中标人须按所报价格,以银行公对公转账方式,按照招标人通知期限一次性预付全部货款。3.资格要求:本项目资格前审,报价方须有相关经营资格,为温环发〔2023〕22号 关于印发《温州市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指定的温州市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能开具报废叉车回收证明(有温州市商务局盖章),报价方不能进行业务分包转包和联合体报价。报价方必须按我方要求提供资格文件,审核通过方可竞价。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8:30(北京时间)。4.报价方须协助我方办妥叉车强制报废及回收证明、温州市柴油叉车淘汰补助等全部手续,尽快完成所有相关工作,确保我方申领到补贴,因报价方原因造成我方损失的,我方保留追究报价方责任的权利(政策发文变更或其他我方认可原因除外)。5.提货时间:中标人须在公告标注的处理日期前到场提货。6.依法处置要求:中标人承担废旧物资交接后的全部责任,须按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拆解报废处理,不得整机转卖,因违法处置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竞价方承担。7.如竞价方有需特殊说明或咨询的事项,请提前联系采购执行人;未提前说明的,视为竞价方已接受一切风险并愿意遵照采购方相应要求。8.此单仅为询价,请贵公司慎重报价。处置项目以浙江海港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中选通知为准,对未接受报价的,不再另行通知。9、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报价人视需要自行前往,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现场、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补偿或弃标等要求。由此造成报价的偏差不予调整。
发布日期: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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