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前河及周边绿带整治永平东路-永昌路工程设计重发招标公告

庙前河及周边绿带整治永平东路-永昌路工程设计重发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庙前河及周边绿带整治(永平东路-永昌路)工程设计(重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RZB-2024-031(重发)

项目名称:庙前河及周边绿带整治(永平东路-永昌路)工程设计(重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庙前河及周边绿带整治(永平东路-永昌路)工程,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总周期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深化)15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仅有提供的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方可投标本项目。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2、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3、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理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2)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等。(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楼504室,联系人:钱亚姣,电话:0574-********
5、供应商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6、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磋商响应文件。
7、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8、开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9、磋商响应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html)。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观看);②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
10、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根据供应商要求采用邮寄或代理机构现场领取。
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楼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童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东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楼504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良杰、洪莹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135*****277

质疑联系人:钱亚姣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标签: 工程设计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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