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专项审计项目校内委托公告
2024年度专项审计项目校内委托公告
为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参与学校服务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福建江夏学院师生参与校内委托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闽江夏发〔2023〕2号)规定,审计处2024年度专项审计项目执行校内委托,欢迎校内会计审计类专业教师前来申报,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下午15:00。报名材料请发送至邮箱*********@qq.com。
福建江夏学院校内委托项目需求表
项目需求名称 | 福建江夏学院审计处2024年度专项审计项目 | ||
项目委托单位 | 审计处 | 项目类型 | 教师 |
项目经费预算(元) | 3600 | 项目经费来源 | 内审费用项目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刘君洁 | 联系手机 | |
联系Email | *********@qq.com | 申报截止日期 | 2024年11月1日 |
项目需求 (写明具体的项目需求、计划期限、经费预算、结项要求等必要内容) | |||
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 1.审计对象:工商管理学院:现代生活服务发展研究中心、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现代服务业管理与创新研究科研团队;法学院: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院、地方立法咨询与创新研究中心、教育法律实务研究中心;公共事务学院:青少年事务研究中心、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培养教学团队。 2.审计内容:(1)整体基本情况,包括成员组织、资金投入、制度建设执行情况、目标任务等;(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各项开支的真实合法情况、执行采购政策规定的情况等;(3)成果绩效情况,包括教学和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及佐证材料、验收情况或总结汇报等;(4)内部管理情况,各类资产管理情况;(5)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二)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并与2名以上参审人员组成固定的现场团队。 计划期限:2024年11月30日前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经费预算:3600元 结项要求: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3份专项审计报告,参照《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等规定的格式、类型和要求出具。 报名材料: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项目团队名单、相关审计经验或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电子版即可)。 |
标签: 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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