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海丰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海丰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38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海丰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和绿色化发展,带动中小农户参与适度规模经营,以服务现代化支撑和引领农业现代化,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现公开遴选海丰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公告如下: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制定了《海丰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我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请符合条件的相关服务组织按照《指南》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联系人:黄奋明,联系电话:133*****063


附件1:海丰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海丰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docx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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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社会化 主体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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