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库房大树排危项目询价公告
标本库房大树排危项目询价公告
我院将对标本库房大树排危项目进行询价确定供应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标本库房大树排危项目 | 人民币*****元,大写:叁万壹仟零叁拾贰元整。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过程中无重大无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7.特定资格条件:无。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官网(www.cqkaogu.com)上下载本项目询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参加评审的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评审内容。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10月22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参与询价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评审文件;
(四)评审地点: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会议室。
(五)评审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12:00
(六)评审时间:2024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12:00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此次询价。
(二)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请各供应商到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官网(www.cqkaogu.com)上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评审。
(五)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院询价。
采购人: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重庆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枇杷山正街72号
标签: 标本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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