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华美达酒店项目室内环境检测
休宁县华美达酒店项目室内环境检测
询价公告
休宁县华美达酒店项目室内环境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休宁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休宁县华美达酒店项目
1.2项目总投资:*****万元
1.3采购方式:询价
1.4预算金额:3.375万元
1.6采购需求:休宁县华美达酒店项目室内环境检测
1.5最高限价:3.375万元
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2020)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对室内空气中的甲醛、苯、TVOC、甲苯、二甲苯、氡、氨作为污染物进行检测,预估有75个点位。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1.8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供应商报价包含供应商的现场勘察调研费用、资料收集、整理、编制费用、会务费、验收费、开票税金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或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等。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誉要求
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①③④⑤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
(2)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资质,具有省市场监管局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省住建厅颁发的室内环境检测资质证书。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3.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2递交地点:休宁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休宁县政务服务中心8楼)
3.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凡有意参加询价者,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将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函等响应文件提交至休宁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四、定标办法:
4.1采购人应当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日后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各单位报价由低至高依次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在中标候选人,根据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人。
4.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4.3中标结果将在确定中标人后同一时间发布于休宁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2标段(包别)划分: 1个包
6.3项目地点:休宁县万安镇齐云西大道农商行大厦西侧
6.4投标保证金:免收。
6.5询价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黄山康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休宁县齐云山东大道16-1号
联系人:钟伟
电话:181*****888
询价文件 -休宁县华美达酒店项目室内环境检测 - 8.1 - 副本(3)(1)(1)(1).docx
标签: 华美达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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