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备勤公寓阳台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建备勤公寓阳台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新建备勤公寓阳台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采购单位 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14:5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9-11(东街口地铁站C口步行240米)中闽大厦写字楼D座8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9-11(东街口地铁站C口步行240米)中闽大厦写字楼D座8楼
预算金额 ¥4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杰
项目联系电话 177*****181
采购单位 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鹅峰村鹅峰路3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瞿助理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辰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9-11(东街口地铁站C口步行240米)中闽大厦写字楼D座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杰177*****181
附件:
附件1 福建辰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文件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新建备勤公寓阳台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9-11(东街口地铁站C口步行240米)中闽大厦写字楼D座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CJ[2024]CS023

项目名称: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新建备勤公寓阳台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新建备勤公寓阳台改造项目

1.00

******.00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磋商响应声明

详见声明函

2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

联合体协议(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序号 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 项目经理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材料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注册企业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均加盖供应商公章)。2 资质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同时须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 承诺函 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9-11(东街口地铁站C口步行240米)中闽大厦写字楼D座8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购买磋商文件。【A.现场方式报名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潜在供应商须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9-11(东街口地铁站C口步行240米)中闽大厦写字楼D座8楼进行书面登记。B.邮件方式报名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潜在供应商务必先按照磋商公告提供的我公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磋商文件价款至我公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登记表样式详见公告附件)编辑完整并加盖公章扫描以pdf格式发送至我公司的电子信箱(fjcjzbdlyxgs@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9-11(东街口地铁站C口步行240米)中闽大厦写字楼D座8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9-11(东街口地铁站C口步行240米)中闽大厦写字楼D座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辰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胜利路支行

银行账号:161*****010*******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鹅峰村鹅峰路325号        

联系方式:瞿助理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辰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9-11(东街口地铁站C口步行240米)中闽大厦写字楼D座8楼            

联系方式:林杰177*****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杰

电 话:  177*****181

 

标签: 森林消防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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