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视频宣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地铁视频宣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绍兴市口腔医院地铁视频宣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绍兴市口腔医院
项目名称:绍兴市口腔医院地铁视频宣传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地铁是市民外出的一项重要交通工具,地铁视频宣传受众面广,效果较好。我院是绍兴市卫生健康委确定的全市口腔疾病防治中心,为进一步加强口腔健康宣教,提升群众口腔保健水平,经院长办公会、总支委会讨论,决定开展地铁视频宣传,预算10万元(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经咨询,绍兴京越地铁有限公司作为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目的项目公司,享有项目独家经营收益权和运营维护权,绍兴盛视听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享有“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PIS电视广告和列车拉手广告经营项目”的广告资源独家代理经营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规定,该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申请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供应商为绍兴盛视听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绍兴盛视听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329号颐高广场1幢1508-1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论证-绍兴市口腔医院地铁视频宣传服务项目.pdf (395.3 KB)
标签: 地铁视频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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