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救灾及灾后生态恢复”项目资金作用,7月9日,我会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第二批‘救灾及灾后生态恢复’河南省灾后重建资助公益项目的公告”,公开征集在河南省开展的灾后重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项目,经初筛申报数量,不满足有效申报项目数量。现拟重新公开征集,相关公告如下:
一、资助支持情况(一)资助支持项目方向:支持在河南省受洪灾地区开展的环境整治、绿色重建等灾后重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项目。
(二)资助支持金额及数量:每个项目资助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共资助支持6个项目。
(三)实施周期:须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实施。
二、资助支持项目基本要求(一)须确保项目的公益性和实施必要性、可行性;须让受灾群众受益;须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等,不得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
(二)如申报项目预算超出资助支持限额,视为无效申报。预算可包括机械设备租赁费(如挖掘机、垃圾清运车等),物资材料采购费(如砖、水泥等),劳务费,税费等与项目相关的费用,工程类项目还应包含监理费、第三方竣工结算费等费用,具体预算由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并依据节俭实用原则,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及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资金管理指引要求编制。
(三)申报项目须符合本次资助支持的方向及内容。
三、申报单位资格要求(一)申报单位须为受灾地区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或其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相关政府部门,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内容须符合本次资助支持项目方向及要求,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三)申报单位须可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普票、专票)或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四)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资金管理指引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四、项目申报材料要求(一)下载申报表(详见文末附件1),填写并加盖公章,将申报表原Word文件及扫描件以邮件方式发送tangling@cepf.org.cn,邮件标题格式为“重新—救灾及灾后生态恢复—申报单位名称”。
(二)以申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以下申报单位资质材料扫描件:
1.提供社会信用代码证等与其单位性质相符的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
2.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银行开户证明材料扫描件;
3.提供过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普票或专票均可)或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样式;
4.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五、项目申报时间2024年10月25日—11月15日。
六、评审流程(一)本征集公告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及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微信公众号,及中国采招网发布。
(二)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收集申报单位材料,就申报材料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符合征集公告要求,取消申报资格,不进入评审环节;
(三)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线上形式的项目评审。进入评审环节的申报单位将以邮件方式通知,申报单位须提前准备PPT并参加评审会汇报,汇报顺序以收到申报材料的时间排序;
(四)评审结果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及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微信公众号,及中国采招网公示。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开发部 唐老师、栗老师
电 话:010-
********邮 箱:tangling@cepf.org.cn
八、其他事项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仅将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用于本次评审工作。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4年10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