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驻凯悦中心职工餐服务项目定向委托采购公示

机关驻凯悦中心职工餐服务项目定向委托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二、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驻凯悦中心职工餐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为采购人职工餐厅提供早餐、午餐、加班晚餐供应服务,根据供餐需要制定合理可行、营养可口的供餐方案并负责日常管理服务。

3.拟采购的货物(服务)的预算及详细说明

(1)预算:42.40万元

(2)详细说明:

1)、技术要求:

1.1、早餐(时间7:50—8:50):主食:两种面食,两种粥类。菜品:四种咸菜,每人一个鸡蛋和一份小点心。

午餐(时间11:30—13:00):主食两种面食、两种米饭、一种特色面点和西点,一种时令农副产品。主菜:三荤(三选二)、四素菜,汤类两种,生食蔬菜、咸菜等五种以上,时令水果(每人限1个),每周需公示菜谱。每月午餐包子、水饺、排骨米饭等适当调剂。根据国家重大节日适时举办美食节,原则上不少于6次。

加班晚餐(时间18:00—18:40):根据招租方通知用餐人数达到10人方可开餐。主食:馒头或米饭。主菜:一荤两素。汤或粥一种。时令水果(每人限1个)。

承包商应保证供餐时段内菜品的供应量,冬季还需保证菜品的食用温度,禁止提供隔夜饭菜。

1.1.1收费标准:

★凯悦中心办公楼驻楼人员收费标准:早餐2元/人次(个人承担2元);午餐18元/人次(个人承担2元)。加班晚餐14元/人次(个人承担2元)。会议餐:每餐不超过60元/人次。

★其他人员收费标准:早餐5元/人次;午餐18元/人次。

1.1.2常规就餐人数:在职人员人数约100人。(按上述收费标准据实结算)

1.1.3收费方式:为就餐人员办卡,实行充值刷卡方式。预收的充值金额暂由采购人保管,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给承包商。

1.1.4承包商餐饮成本投料按实际用餐人员80%标准投料,承包商须每周递交投料成本表供采购人监督。

1.2、承包商需建立完善的采购系统及可追溯的机制体系,每月对食材采购的渠道、品牌、质量等内容进行公示,保证食材的安全达标。

★1.3、承包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地区办理餐厅经营所需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

1.4、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必须做到每天进行一遍全方位的卫生清理和消毒工作,为用餐人员提供整洁、安全的就餐环境。

1.5、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如出现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在原因及事实清楚的基础上,事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承包商承担。

1.6、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投毒及有关消防安全等方面等工作。

1.7、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业务技能、安全知识的培训,各类证件和制度健全上墙,规范管理,确保餐厅财产和安全。

1.8、承包期间的物业费、电费及承包商在正常使用中产生的设备维修费由采购方承担,水费、燃气费、垃圾费及因责任事故或人为损坏所产生的设备维修费等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2)、考核评价标准:

2.1、每季度对餐厅承包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对餐厅的日常检查、员工民意测评以及生活委员会评价等3部分。其中日常检查占30%,员工民意测评占35%,生活委员会评价占35%。

2.2、处罚细则:

2.2.1承包商考核得分70分为及格,高于70分而低于80分的为警告分数,将对承包商进行书面警告一次。

2.2.2考核分数低于70分(不及格)第一次罚款,金额为当月营业额的百分之二(从当月餐费内扣除);考核分数第二次仍低于70分的,按照当月营业额的百分之五进行罚款(从当月餐费内扣除)。

2.2.3合同有效期内承包商被累积警告3次的予以罚款,金额为获警告三个月营业额总额的百分之五;如承包商在同一合同期内出现被累积警告四次(考核得分低于80分,高于70分)的情况,则招租方对承包商下达停业整顿通知。

2.2.4发生食品质量、事故隐患等安全问题,食堂工作人员发生不文明行为,如打架斗殴现象,承包商除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外,同时予以经济处罚*****元(从承包商银行保函中扣除),并提前终止承包合同。

2.2.5每一年度根据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签订承包服务合同,考核分数80分以上方可续签合同,若总分低于80分,将不再续签合同。

3)、人员要求:

3.1、承包商应指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以保障厨房正常运行,为就餐者提供卫生安全的食品。

3.2、本项目要求餐厅内不少于9名工作人员,设置如下服务岗位:厨师长、中餐厨师、冷荤(特色)厨师、厨工、面点、切配、服务员、洗刷兼保洁,可以专人专岗,也可一人多岗。但是团队人员不得擅自变更,如有工作人员离职需提前一周告知招租方并在离职后一周内补齐。

3.3、主管配备标准:

(1)厨师长:高中学历或同等文化以上程度,5年以上大型酒店(食堂)厨房管理经验,具有人社部颁发的高级或高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了解并熟知后厨的基本工作流程,了解菜肴加工、切配、烹制制作技术,能适应各班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和团队领导能力,具有较强的菜品创新能力。

(2)厨师:高中学历或同等文化以上程度,3年以上酒店(食堂)厨房工作经验,具有人社部颁发的中级或中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

(3)面点:高中学历或同等文化以上程度3年以上酒店(食堂)厨房工作经验,具有人社部颁发的高级或高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中式面点师)。

(4)切配:高中学历或同等文化以上程度3年以上酒店(食堂)厨房工作经验,具有人社部颁发的中级或中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

(5)服务员:高中文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注重基本的礼貌礼仪。

★注:在开标当日须提供所有团队人员健康证原件及常驻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或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设备使用维护:

由招租方提供餐厅运营所需的硬件设备,承包商在使用期间应珍惜爱护,做好日常清洁,如遇故障及时向招租方申报维修。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到期后,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服务表现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两次,每次一年。

4.定向采购供应商: 青岛美佳美餐饮有限公司

三、采用定向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因凯悦中心办公楼驻楼餐厅由青岛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统一负责管理。该中心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中标人为青岛美佳美餐饮有限公司,成交公告已于2024年10月28日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并公示。为确保职工午餐服务项目实施统一性、稳定性,拟定青岛美佳美餐饮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采购的唯一供应商。只能向唯一供应商采购。

四、拟定的供应商信息

1.名称:青岛美佳美餐饮有限公司

2.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宝源路780号联东U谷45号楼102户

3.联系人:徐文文

4.联系电话:155*****667

五、公示的期限

自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六、采购人信息

1.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10号

联系人:丁秀

联系电话:0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孙雪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129号C座

联系电话:0532-********

七、监督部门信息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10号

联系人:林海海

联系电话: 0532-********

如对本次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同时向采购人及监督部门提出书面异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职工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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