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消防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
消防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消防维保单位进行询价,欢迎有资质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
2、项目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双柏路358号
3、项目简介:对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消防设施的维护并进行常年消防维保。
4、预算价格 ***** 元/每年。
5、合同签订:中标人合同签订期为 3 年。
6、本采购以价低者中标
二、维保对象情况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总建筑面积约为 *****.74 万平方米),所设消防系统设施有:
1.火灾报警系统:报警主机一台、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手报、输入、输出模块、控制模块共计82个点位。
2.喷淋灭火系统:设有喷淋泵二台、喷头400只、未端放水装置2套、泵接器1套、湿式报警阀1套、蝶阀6套。
3.室内消火栓系统:设有消火栓箱 16 套、
4.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1个。
5.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装置1套,共1个灭火分区。
11.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系统:设有应急照明灯、疏散标志约80盏。
三、 维保方案
为确保上述十一个消防系统的完好率、保障消防安全,要求专人负责,固定维保技术人员工作时间内全权负责对所有设施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日常的维保工作。根据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确保正常运转的相关通知规定 ,确定以下消防系统保养措施和方法,并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处理。其中,保养周期为每年12次,本措施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检查消防控制室工作环境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楼层显示屏、控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和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确认处于正常良好状态。
3、每月度按安装总量的8%,对探测器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试验。
4、每月度按安装总量的8%进行手动报警按钮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
5、每月度对警铃及声光报警进行模拟火灾状态下的响应试验。
6、每月度测试手动或自动试验相关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和显示功能。
7、进行报警及控制线路维修检查。
(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1、检查消防泵房的工作环境、消防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湿式报警阀、管网、阀门、喷头、水泵接合器、储水设施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手动启动电动消防泵,并模拟自动控制条件进行自动启动消防泵,进行主、备泵切换功能试验。
3、每月度用末端放水装置进行放水试验,检查水流指示器和压力开关的报警功能、自动启泵功能和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4、每月度利用报警阀上的放水试验阀放水,试验系统供水情况;测试水力警铃工作是否正常,压力电气信号是否正确。
5、每月度试验与消防控制室联动控制功能、信号反馈是否正常。
(三)消火栓系统(室内、室外)
1、每月度屋顶消火栓或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试验,检查管网压力和水质。
2、每半年对消火栓箱内的阀体进行加油保养。
(四)防火分隔系统
1、检查防火门周围有无门正常开启的障碍物,门能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
2、每月度按安装数量的8%实验自动方式启动防火门。
(五)气体灭火系统及泡沫灭火系统
1.检查贮瓶间及防护区的工作环境、贮气瓶、选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集流管、阀驱动装置、管网、喷嘴、紧急启动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半年对灭火剂贮存容器进行承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量的5%。
3.每年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启动试验,如有问题,则对相关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喷气试验。
(六)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1.检查安全出口、疏散指示通道、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或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月度按安装数量的8%试验应急照明或疏散指示灯的工作照度和疏散照度是否正常,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九)其它消防设施
1、试验自备发电设施能否正常切换及发电。
2、试验消防电梯的迫降功能是否正常。
3、试验消防电源的末端切换功能是否正常。
4、进行切断非消防电源切断试验。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上注册备案。(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注册备案网上截图)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公司承诺函)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月交税及社保凭证复印件)。
(5)消防维保技术人员为投标人正式员工,要求持有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出示资格证书和社保凭证复印件)。
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4年10月30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日18:00时之前,递交该项目报价文件(详见附件1)到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208室,联系人:夏老师(电话********)。
六、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工时费、交通费、保险费、施工费、人工费、税费、本项目所涉及消防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单项单价壹百元以内(含壹佰元)的维修材料设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七、违约责任
1、若中标人违反服务条款,每违反一例须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情节严重的采购方可以终止合同。
2、若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及采购文件要求的质量、服务标准或履约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追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责任的权力。
3、其他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条款执行。
八、成交
1、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先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
2、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九、合同签订
1、中标人须满足各项询比条件,签订合同时需提交的资料至少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法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等投标人资质、维保人员资格证书等资料(加盖公章)。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明,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递交地点: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夏老师 联系电话:********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
报价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业主 | |
投标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 |
联系人 |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
传真 | |
| |
单位地址 | |
报价时间 | 年月日 |
标签: 消防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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