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遴选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项目的公告
习水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遴选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项目的公告
根据《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及《 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商办流通函〔2022〕322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精准、使用精准,建设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切实发挥国家专项资金的撬动作用,推进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现将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依法在习水县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符合相关项目要求资质的企业法人;
(二)企业在习水县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三)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或违法违规事项,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符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方向的项目;
(五)无专项资金“重复支持”。
二、遴选流程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习水县商务局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习水县商务局对标申报条件,发函至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相关情况进行审查,结合有关部门审查结果,确定申报资料合格的项目。
(二)评审。习水县商务局组织县级评审专家对申报资料审核合格的项目进行评审。
(三)公示。对评审拟确定结果进行公示。
(四)上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市级商务主管部门。
三、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基础设施建设类(A类)
1.《项目申请表》;
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申请对项目进行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的,应编制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①项目申报单位概况;②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在线监管审批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建设工期及实施计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③项目具备的服务业特性及创新性的说明;④项目建设方案;⑤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⑥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及主要指标;⑦项目开工前必须完成的相关许可完成情况);
4.项目支撑附件
(1)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3)有贷款需求的项目,须出具银行贷款承诺函(省级分行以上)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
(4)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他资金(含中央财政资金、省级其他财政资金)的证明文件;
(5)最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通过出具的项目单位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自有资金(如银行存款)的证明材料。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料须包括首页,第三方资质页、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对于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材料的,需提供项目申报时间节点前连续四个月份的资金证明材料。已开工项目还需要提供已完成投资额的证明凭据(包括发票、工程款支付凭证、银行票据回单)及合同等;
(6)对于有行业准入许可经营要求的项目或企业,需要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准入许可文件;
(7)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等;
(8)自然资源(或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还需出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国有土地证书(不动产权证书);
(9)已开工的项目,应根据项目实际的行政许可要求,提供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意见(或备案证明)、节能审查意见(或备案证明)等;执行审批制的已开工的项目,还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意见;
(10)项目承担单位对相关申报内容及附件真实性、合法性的声明(原件);
(11)项目单位未列入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黑名单”的声明(原件);
(12)项目承担单位对拟开工项目的开工建设承诺书(原件)。
(二)运营类(B类)
1.《项目申请表》
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申请对项目进行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的,应编制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①项目申报单位概况;②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建设工期及实施计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③项目具备的服务业特性及创新性的说明;④项目建设方案;⑤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⑥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及主要指标;⑦项目开工前必须完成的相关许可完成情况;⑧保障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设施设备购置清单或采购计划,以及采购证明凭据〔包括发票、工程款支付凭证、银行票据回单〕及合同等)。
4.项目支撑附件
(1)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有贷款需求的项目,须出具银行贷款承诺函(省级分行以上)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
(3)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他资金(含中央财政资金、省级其他财政资金)的证明文件;
(4)上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通过出具的项目单位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自有资金(如银行存款)的证明材料。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料须包括首页,第三方资质页、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对于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材料的,需提供项目申报时间节点前连续四个月份的资金证明材料;
(5)项目承担单位对相关申报内容及附件真实性、合法性的声明(原件);
(6)项目单位未列入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黑名单”的声明(原件);
7.项目承担单位对拟开工项目的开工建设承诺书(原件)。
(三)购买服务类
1.《项目申请表》
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项目立项申请书》
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建设背景;(2)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在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建设工期及实施计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3)项目建设目标(重点阐述购买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并不限于设施类、设备类、服务标准、服务期限);(4)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估算;(5)项目建设方案;(6)项目财务分析;(7)项目效益分析(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8)项目风险分析;(9)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项目预算书、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文件、会议纪要、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他资金的证明文件、自然资源或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报内容及附件真实性、合法性的声明〔原件〕、项目单位未列入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黑名单”的声明〔原件〕、项目承担单位对拟开工项目的开工建设承诺书〔原件〕、项目服务承诺书〔原件〕)
四、其它事项
(一)符合上述条件,能够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监督检查的企业,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后,交习水县商务局,习水县商务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实,逾期不再受理。
(二)县商务局对企业提交的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组织县级专家对初审合格的项目进行评审,同时将评审拟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商务局。
申报受理单位:习水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习水县商务局内贸流通发展股);地址:习水县西城区红二路;联系人:陈薪吉(联系电话:153*****909)
习水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6日
标签: 域商业体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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