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末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24年末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年末将至。根据省财政厅历年做法,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合同备案系统将于每年12月中下旬停办业务。我校也将在此期间进行年终决算,暂停报销业务。为确保采购项目规范有序进行,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列入2024年预算的采购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尽快通过协同办公系统《三峡大学非涉密采购项目审批表》提交申请、及时开展项目论证、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同时将相关材料上传至审批表附件中,以便采购与招标中心及时组织相关采购与招标工作。
在采购项目申报时,应充分考虑采招工作正常周期和不可预见因素(包括流标、废标等),特别是政府采购项目(货物、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工程类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60万元及以上),须执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至少公开30日),因此应尽量提前申报。
二、理清现有项目合同期限。对即将到期且还要继续招标实施的同类项目,应尽早启动采购与招标程序。凡原合同未约定续签条款的,须重新组织招标,不得私自续签和延期。
三、采招中心于2024年10月1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货物和服务分散采购备案流程的通知》,增设了由承办单位自行审批备案流程。各单位应切实履行分散采购主体责任,加强对分散采购的管理,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采购项目的审批备案工作。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学校集中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学校集中采购或备案管理。
采购与招标中心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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