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及涉狼尾河景观溢流坝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公示
厂区及涉狼尾河景观溢流坝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山西沁新集团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及涉狼尾河景观溢流坝项目
2、项目地址:沁源经济技术开发区(沁河镇贤友村南)
3、所在水系:狼尾河及支沟前南沟
4、地理坐标: 东经: 112°14′49.5″~112°15′15.1″,北纬:36°33′32.5″~36°33′20.2″。
5、防洪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山西融华捷创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昌源新材料厂区及涉狼尾河景观溢流坝址处现状护岸(堤防)高 1.62~2.36m,设计20年(5%)一遇洪峰流量 236.2m3/s,平均纵坡 10.99‰,最大冲刷深度1.38m,设计洪水位1094.94~1103.28m,水深 0.85~1.54m, 安全加高 0.50m、风浪爬高0.11m,风壅高度 0.09m,则设计河岸(堤防)顶超高0.70m,再加上设计洪水位水深0.85~1.54m,狼尾河景观溢流坝址处设计护岸(堤防)高度 1.55~2.24m。当上游发生20年(5%)一遇洪水时,现状已建狼尾河景观溢流坝顶高(堤防高)1.62~2.36m, 坝长(治理河宽)38.3~71.6m,满足 20 年一遇行洪要求,再加上安全加高、风浪爬高、风壅高度,现状狼尾河基本满足20年一遇行洪要求。由于狼尾河景观溢流坝处河道顺直,河底景观溢流坝基处设计全部为钢筋混凝土浇灌,设计已做防冲刷处理,坝基处不存在冲刷和淤积问题。
2、昌源新材料厂区及已建狼尾河景观溢流坝和治理狼尾河段行洪能力分析,狼尾河景观溢流坝址处施工期占用河道,景观溢流坝属水利工程,规划已建狼尾河景观溢流坝的同时治理狼尾河,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行,不会对河道堤防安全及护岸稳定产生不良影响。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沁新集团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李谦135*****071
电子邮箱:*********@qq.com
邮寄地址:沁源县沁河镇韩家沟村沁新集团总部
四、公示提示:
本公示起止日期: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22日
在本公告公布之日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
山西沁新集团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标签: 河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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