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公务机清水污水设备检测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深圳机场公务机清水污水设备检测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深圳机场公务机清水污水设备检测项目(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JT-FZB********-006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 | ||
项目概况: | 对深圳机场商务发展有限公司1台LC100E型拖曳式清水设备、1台WC100E型拖曳式污水设备,按照2024年第10号《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提供设备检测服务。 | ||
公告名称: | 深圳机场公务机清水污水设备检测项目(第二次)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公告信息: | 对深圳机场商务发展有限公司1台LC100E型拖曳式清水设备、1台WC100E型拖曳式污水设备,按照2024年第10号《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提供设备检测服务。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机场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15 | ||
交货期说明: | 服务期内提供清污水车检测服务。 | ||
招标/采购范围: | 对深圳机场商务发展有限公司1台LC100E型拖曳式清水设备、1台WC100E型拖曳式污水设备,按照2024年第10号《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提供设备检测服务。 | ||
资格条件: | 应答人资格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二)应答人近三年须至少具有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3.2.1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招选截止日; 3.2.2合同内容:清污水设备检测; 3.2.3合同金额:人民币4万元(含)及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加盖应答人公章的合同等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等合同内容); (三)应答人须为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检测机构列表内检测机构(证明文件:提供加盖应答人公章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检验机构列表); (四)应答人信誉良好,不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应答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企业名单); (五)应答人不得被列入深圳机场集团采购失信供应商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 ||
联系人: | 张晶02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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