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商业服务社会化保障项目招标公告

超市商业服务社会化保障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超市商业服务社会化保障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15-F1158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超市商业服务社会化保障项目

提供食品、生鲜、日常品等售卖服务。招标人免费提供场地,不收取场地使用费,中标供应商须为招标人提供以商品售卖业务为主体的优质、优惠服务。水、电、气及垃圾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西安市某封闭式管理区域。有三处经营场所,一处位于三区综合楼一层001号商铺,其建筑面积为818㎡,另一处位于二区地下商业001号商铺,其建筑面积为189㎡,第三处第三处位于一区130栋一层东侧001号商铺,其建筑面积180㎡,第三处需配备自助结账机。

原则服务期限为3年,在相关政策文件未明确新要求前,每年根据服务质量(满意率85%以上)进行一次续签。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商品(香烟类除外)价格折扣率不得高于标准价(服务地点附近的大型连锁超市:华润万家超市(朝阳国际店)的普通零售价)的90%,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确定2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价格文件报价执行。评标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经营场所位于三区综合楼一层001号商铺,建筑面积为818㎡。评标得分第二的供应商,经营场所位于另外两处,一处位于二区地下商业001号商铺,其建筑面积为189㎡,另一处位于一区130栋一层东侧001号商铺,其建筑面积180㎡。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备案材料可作为资格性审查和评审的依据。

(六)投标供应商须经营信誉良好,未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无合同违约行为,无重大有效投诉,与服务过的单位无经济纠纷及诉讼情况(提供声明函);

(七)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服务履约的专业能力(提供声明函),须具备商品包装废弃物处理能力(提供声明函)、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提供声明函);

(八)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履约环节不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承诺函);

(九)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十)投标供应商至少有5家投标截止时间前正常直营3年及以上,营业面积不低于500平米的大型商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06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后附相关网页截图);

7.经营信誉良好,未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无合同违约行为,无重大有效投诉,与服务过的单位无经济纠纷及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8.具备服务履约的专业能力的声明函,具备商品包装废弃物处理能力的声明函、具备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的声明函;

9.在履约环节不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的承诺函;

10.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1.至少有5家投标截止时间前正常直营3年及以上,营业面积不低于500平米的大型商超证明材料(提供经营门店清单,标明地址、开业时间、营业面积(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说明是否直营、执照类型、法人姓名或控股关系证明)。

(三)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招标文件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0日08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第二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第二会议室。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11月08日10时00分。

(二)踏勘地点: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张锐。

(四)联系电话:150*****891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某学校校园网》(https://www.fmmu.edu.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锐 雷鹏

办公电话:029-********

移动电话:150*****891

传 真:029-********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宁助理、周助理、张助理

办公电话:029-********

,山西,西安市,西安,029-8

标签: 商业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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